9月24日下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郭卫就《条例》前期起草和后续工作等进行了发布。
2020年12月10日,《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立项,并列为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此后,成立由相关市领导牵头,市人大社会委工作机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市政务服务局、市司法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集中开展《条例》调研起草工作。为提高立法质效,立法工作专班深入各有关单位走访调查,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通过首都之窗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市委、市政府、市人大主要领导多次听取立法工作情况,对立法思路及重点问题把关定向。
市政务服务局于2021年3月23日将《条例》草案送审稿报送市政府进行法律审查,市政府在审查阶段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广泛征求意见
通过书面、座谈等方式征求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市高院、街乡镇、市属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120余家单位意见。
二、重点问题研究
对立法的定位、主要法律关系、各方权责利、与现有制度衔接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论证。
三、专家法律审核
邀请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等领域市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对主要制度设计进行法律审核。
目前,《条例》已经表决通过并将公布实施。
《条例》提升固化了接诉即办改革工作三年来的实践成果,强化大抓基层、到一线解决问题的鲜明导向,着眼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立法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充分体现了接诉即办工作人民至上的鲜明态度和坚定立场,彰显了“为民服务法、制度保障法、深化改革法、首都原创法”的定位,对推动接诉即办改革在法治化轨道持续深化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落实好法规相关要求,开展好接诉即办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做好以下实施工作:
加强法规公布后的宣传,做好宣讲、条文解读和业务培训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一方面要加强热线中心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全面、准确、规范做好诉求记录,根据职权法定、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准确派单;另一方面要围绕接诉即办工作流程,对各承办单位加强业务培训,明确管理要求,提升诉求办理能力。
同时,要做好向全社会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引导公众形成正确认识和合理预期,采取措施、畅通渠道,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和公众主动参与诉求办理和社会治理工作。
完善法规的各项配套制度,推进接诉即办工作不断优化
要认真梳理《条例》的规范要求,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总结、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持续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各区、各部门、街乡镇等作为承办单位,要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诉求办理工作,加强协调沟通,优化办事流程,保证《条例》顺利实施。
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抓好法规实施,提升诉求办理能力
紧扣“七有”目标和“五性”需求,解决好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为民办实事的行动自觉。
加强协同配合,通过“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分级协调机制等,形成条块结合、上下协同的工作合力,提高诉求办理能力。
加强对接诉即办数据的分析应用,坚持接诉即办与主动治理相结合,从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出发,梳理共性、发现规律,推动向“主动治理、未诉先办”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