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充电起火、不按交通指示灯行驶横穿马路酿成车祸……近年来,电动车成为很多人日常出行的代步工具,却因种种不规范行为导致事故频发。
2018年11月1日起,《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交管部门提示,为已购的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将一直持续到2019年4月30日,5月1日起,未悬挂号牌或临时标识的电动车将不能上路行驶,根据《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违规驾驶行为进行处罚。
一、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制度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第六条:“在本市生产、销售的非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第七条:“本市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制度。产品目录应当载明生产企业、品牌、型号、定型技术参数等项目,及时更新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规定,我市生产、销售的非机动车应符合“新国标”的要求,即具有两个脚踏板、一块锂电池、一个坐垫、整车质量不大于55kg,电池电压不超过48V,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对符合上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编制产品目录,不符合上述标准的电动车将不能在我市生产、销售。消费者若购买到不在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车,可以要求销售者退货或者更换,销售者也将受到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车辆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二、电动自行车想上路?需登记取得行驶证和号牌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第十条:“电动自行车经登记,取得本市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方可在本市道路行驶。”
第十一条:“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的,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表;
(二)所有人身份证明;
(三)购车凭证;
(四)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第十三条第二款:“本市对发放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3年过渡期,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计算。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的,应当悬挂临时标识,并遵守非机动车通行管理的有关规定。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根据上述规定,购买电动自行车后,车主应在15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本市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已悬挂临时标识的电动车可于2021年10月31日前的过渡期内上路行驶,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未悬挂号牌、临时标识上道路行驶;使用伪造、变造或其他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的;驾驶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都将受到行政处罚。造成交通责任事故的,除应接受行政处罚外,还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三、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须年满16周岁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遵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人年满16周岁;
(二)成年人可以在驾驶人座位后部的固定座椅内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
(三)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本市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搭载12周岁以下儿童的,鼓励为儿童佩戴安全头盔。”
《条例》在规范通行安全行为的同时,特别规定了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年龄限制为年满16周岁,并且准许成年人在后座固定座椅内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该规定也符合大家对电动自行车的普遍使用需求。出于安全考虑,《条例》限制电动自行车时速不超15公里,并鼓励大家佩戴安全头盔。
四、多项举措规范停车秩序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将非机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内;没有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的,车辆停放不得影响道路通行和市容环境秩序。
禁止在下列区域停放非机动车:
(一)人行道的禁止停放区域、消防通道、盲道;
(二)未明确为停车区域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
(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叉口、铁路道口、人流密集场所出入口等公共场所划定的禁止停放区域。”
除了上述对驾驶人停车的具体规定,《条例》还要求公共建筑、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区应规划建设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并规定各单位应当做好门前停车管理责任区内的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维护工作,有权对违法停车行为予以劝阻、制止或者举报。驾驶人违规乱停电动自行车,将受到警告、罚款甚至扣车的处罚。
五、“共享单车”总量控制,废弃单车将受到约束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应当依法规范经营,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秩序,并遵守下列具体规定:
(一)按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投放车辆,将自行车动态总量、重点投放区域动态总量、承租人信用惩戒信息、自行车停放位置信息,以及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实时、完整、准确接入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监管和服务平台。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确定违法行为人;……(六)配置必要的管理维护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停放秩序管理和损坏、废弃车辆回收,及时清理占用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的车辆;……”
《条例》针对城市海量共享单车的监管建立了制度框架,共享单车的投放数量将受到严格监管,对废弃单车的回收清理也将进一步加强。如果企业违反《条例》规定,负责人将被约谈,车辆将面临限制投放及罚款的处罚。共享单车违规停放影响通行,若情节严重且未被企业及时清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立即实施代履行,将违停单车搬离,并对经营企业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