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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花招”抗拒执行,“老赖”被抓遭严惩

本站发表时间:[2019-07-15]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遵守诚信、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就有一些被执行人置法律公义于不顾,借钱时甜言蜜语,借钱后东躲西藏,甚至想尽各种办法抗拒执行,最近海淀法院执行法官就遇到了一个公然抗法、不按常理出牌的主儿。

  事情还要从2014年说起:40岁的北京人纪某,认识了30岁的存某,二人关系起初还不错。2014年9月,存某提出向纪某借11万元人民币,纪某爽快答应,存某次日便向纪某还款2万元,支付了利息,为了更进一步确定借款关系,存某于同年11月8日向纪某出具借条,认可借款9万元的事实,同时承诺于2015年2月8日前还清剩余借款。

  转眼间,约定还款时间已到,存某并未按时还款,于是纪某将存某起诉至海淀法院,要求其偿还9万元欠款并支付相应诉讼费。法院通过与双方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存某承诺将于2015年8月16日前偿还纪某借款9万元。

  如果存某能够按照承诺时间还款,则是皆大欢喜。但是存某从此销声匿迹,如人间蒸发一般,音信全无。纪某虽想尽各种方式苦苦找寻一年多,仍是音信全无。无奈,纪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通过财产调查系统对被执行人存某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个人名下财产进行调查,除发现其名下有一房产外,并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似乎存某早有准备。执行法官依法将存某与其母亲名下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的个人房产予以查封。并在多次与其联系无果的情况下,对存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手段,希望存某能够出面解决问题。

  存某在受到各种限制后,不是积极配合法院执行,而是耍起了“鸡贼”,他主动联系到申请人纪某,约定与纪某共同到海淀法院执行局解决此事。在法院,存某一再强调自己名下除上述已被查封的房产外确实没有其他可执行的财产,自己愿意配合法院的工作,将房屋卖掉还款,但是希望能够自己卖房。纪某在存某的劝说和保证下,也同意了这个方案,说相信存某能够卖房还款。二人的意见十分一致。

  由于这种做法风险很大,执行法官多次向申请人纪某释明这样做的法律后果,一旦被执行人在卖房后不主动还款,则可能导致案件无法执行,自己血本无归。但是纪某表示已经认识到这种风险,但是出于对存某的信任,同意他卖房还款,一切风险由其自己承担。存某也信誓旦旦的表示,一定会卖房还款,否则愿意承担刑事责任,并向法院出具了保证书。

  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顺理成章,然而,存某的信誓旦旦不过是骗人的谎言。事情再发曲折,存某卖房后,根本没有还纪某钱,也没有将钱存到法院查封的账户,这时候纪某急了,他多次联系存某无效,匆匆跑到法院来找执行法官,要求执行法官继续查询存某的账户,可是经过多次查询,存某的账户上根本没有进钱。经过向中介公司查询,存某已将其名下的房产出卖,并且将房款转至他人账户。

  执行法官在发现存某卖房后,多次打电话给存某,但其均不接或者挂断,发短信告知立即还款,否则将追究转移财产的刑事责任,但都是石沉大海。鉴于存某擅自转移其名下财产,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已经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法官决定将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8年年底,公安机关最终将存某抓获,存某称虽然明明知道这是违法犯罪,但一直存在侥幸心理,感觉能够逃避制裁,然而他戴上手铐的那一刻,已经悔之晚矣,等待存某的将是严厉的刑事制裁。

  近年来,类似存某这样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屡见不鲜,成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一大障碍。面对存某式的“老赖”,必须零容忍,利剑出鞘,坚决打击!不断向公众展示破解"执行难"的决心和力度,让存某式老赖无所遁形。


[供稿单位:市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