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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轮胎胎压高于正常轮胎,买家起诉4S店索赔

本站发表时间:[2019-07-25]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消费者张先生称,其购车后发现轮胎胎压高于正常轮胎,故将销售商4S店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更换新轮胎的费用1200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张先生诉称,2018年4月20日,其与汽车4S店签署购车合同,购买了某款小汽车并支付购车款138400元。同年5月4日,该车辆在驾驶途中,于高速路上突发右后轮胎爆胎。5月7日,张先生前往4S店处理爆胎事宜,经胎压检测,发现该车辆轮胎的胎压均为350KPA,远高于车身和车辆使用手册上标注的正常胎压240KPA,也远远超出轮胎上注明的最大胎压300KPA。4S店在销售车辆时,未尽到基本检测义务,将胎压远高于正常胎压的车辆销售给张先生,极大损害了张先生的合法权益。因轮胎爆胎导致张先生需要更换轮胎产生费用。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供稿单位:市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