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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蛋糕添加食品添加剂之外的物质,消费者起诉超市索赔

本站发表时间:[2019-07-30]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刘先生认为其所购买的蛋糕添加了食物添加剂以外的物质,遂将超市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货款9元并赔偿1000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刘先生诉称,其于2018年5月6日从超市购买某品牌蛋糕1盒,单价9元,购买后发现该商品添加了食品添加剂以外的物质磷酸氢钠,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后刘先生与超市沟通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超市退还货款9元并赔偿1000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供稿单位:海淀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