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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关电磁炉致小孩烫伤 快餐店被判负全部责任

本站发表时间:[2019-07-31]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案情回顾】

  2017年3月18日下午,小希与家人到快餐店吃饭。点餐后,小希拿着餐厅赠送的铁盒装筷子,跑到等餐台附近的一个火锅餐位玩耍。小希把铁盒筷子放到了未关电源的电磁炉上面,小希手腕碰到了加热后的铁盒导致烫伤,经医院诊断为左腕烫伤Ⅰ-Ⅲ°。因餐厅未及时关闭客人用餐完毕的电磁炉,致使小希左手手腕被烫伤,经医院诊断为左腕烫伤Ⅰ-Ⅲ°。于是小希将某快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抚慰金、营养费及护理费共计2万元。

  庭审中,快餐店辩称小希拿到铁盒筷子后,跑到了爸爸附近的餐位玩耍时被烫伤。餐厅没有对孩子进行任何侵害,火锅上也明确写着不允许放金属器皿。孩子在桌边玩耍时,家人没有尽到看管的义务。

  昌平法院经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关于事发原因双方叙述不一,快餐店辩称小希是误碰了电磁炉开关和调温按钮,导致电磁炉加热。然而根据监控录像显示,小希在事发餐桌旁玩耍仅一分钟左右,难以看出其存在连续误碰开关和调温按钮的行为,因此对快餐店的辩称,法院不予采信。

  此外,快餐店在上一桌客人离开后未及时清理桌面,难以保证电磁炉处于安全状态,因电磁炉高温导致小希烫伤,快餐店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小希事发时是无行为能力人,其家人一直在旁看护,已尽到监护责任。综合全案实际情况,法院认定快餐店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快餐公司赔偿原告小希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损失共计2800元。

  【法官提示】

  从本案发生的过程来看,主要原因是快餐店在客人用餐完毕后没有及时关闭电磁炉,该行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当下也没有采取有效的保障措施。如今在许多城市,快餐服务业十分火爆,一家人去快餐店就餐,不仅省时省力,且方便快捷,味道也不错。然而由此引发的人身侵权问题、食品安全问题也应得到重视。

  本案是一起意外小事故,却给我们警示。外出用餐本是高兴事儿,切莫变成“麻烦”。饭店、酒店等休闲娱乐场所一定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选择有资质的机构供应食材、有厨师资格的人以及符合安全标准的餐具桌椅,并定期组织服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从而规避风险。

  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社会、家长都要尽到责任。作为监护人,对孩子的日常生活和健康成长负有法定的监护义务。在外出玩耍时,家长更要尽到安全教育和监管义务。


[供稿单位:昌平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