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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法院完善“48小时全流程速裁程序”

本站发表时间:[2019-08-12]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2017年,海淀区政法机关通力协作,在全国首创“48小时全流程速裁程序”。即依托海淀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将所有办案单位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一地集中讯问的优势,在执法办案中心设立速裁办公区、速裁法庭,公检法司四机关一地聚集办公,充分利用刑诉法规定的24小时拘传时间和拘留后24小时送看时间进行办案,大幅度压缩案件流转时间。该制度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和市高院的充分肯定。

  随着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不断推进,今年以来,海淀法院严格按照改革要求,对该制度进行进一步的精细、完善。

  一、开辟案件“立案+分案”专用通道,提高案件流转效率

  速裁案件较简易案件流转更快,为减少速裁案件在立案庭的统一立案和分案时间,海淀法院指派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刑事速裁案件的统一立案,实现检察院移送案件当天就可立案、分案。为保证案件快速审理和法官审理案件的均衡,海淀法院指派专人负责速裁案件分案,以“案件数”为基准,不同审判团队轮流办理速裁案件,保证每个审判团队受理速裁案件数的差值不超过5件,实现了速裁案件高效流转。

  二、建设案件“流转+开庭”信息化通道,最大化简省流转成本

  海淀法院高度重视速裁程序中的数字化建设及信息化支撑。从速裁程序改革启动以来,已在海淀看守所、铁路看守所等地建设4个数字法庭,搭建公检法司专用网络通道,架设3条专用数据传输网线用于远程法庭数据传导,已实现海淀检察院、海淀法院本部、海淀法院刑庭、海淀看守所、铁路看守所五地数字法庭互联,可远程同步开庭,被告人家属及公民均可在我院数字法庭旁听庭审。同时能够协调律师远程视频会见,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会见难”。搭建案件共享系统,公安机关将证据及文书电子化后上传到共享平台,而后检察机关、法院、法律援助中心分别补充各阶段信息,其余各方均可查看,实现了公检法司电子证据分享和文书互传,强化了各机关的流程把控,压缩了案件在途时间,推动案件“轻流转”

  三、实行“帮助+辩护”一体化通道,确保“认罪认罚从宽”自愿合法有效

  在刑事速裁程序中,海淀法院为所有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嫌疑人、被告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在海淀法院刑庭办公区设立法律援助办公室,司法局指派专人负责集中收取指定辩护函等手续,配合律师阅卷,提高律师工作效率。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原则上为嫌疑人指定同一名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律师可以视频会见方式,向每一位嫌疑人讲清刑事速裁程序的意义、适用条件及认罪认罚可能获得的量刑激励,且实质参与量刑协商,参与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保障律师提供有效法律帮助。在审判阶段,为提高律师的有效辩护,减少重复的阅卷、会见等流程,原则上继续指定同一名律师进行辩护,实现“法律帮助”和“辩护”的有效衔接,保障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的自愿合法有效。

  该程序的运用和完善,极大缩短了审前羁押时间,进一步体现海淀区刑事速裁程序的“全流程简化”理念,促进了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为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供了“海淀样本”。


[供稿单位:海淀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