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群 > 市政法单位 > 北京市法院

三个半小时,拖了两年的34万欠款终于要到手了

本站发表时间:[2019-08-19]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必须得扣我的车吗?要是拍卖了车号还是我的吗?”这是在与法官谈话时,被执行人李某最关心的问题。她一直不知道,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拒不报告财产是要付出代价的。

  李某是一家信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6年,该信息公司与本案申请人某广告公司签订了一份《营销策划代理合同》,约定广告公司在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为信息公司提供项目代理策划服务,信息公司需支付代理服务费共180万元。2018年5月24日,广告公司、信息公司、李某三方签订了《协议书》,再次约定了信息公司的还款期限及还款方式,并约定如信息公司不按期还款,李某需代为履行债务。然而协议签订后,信息公司并未按期还款,广告公司遂将信息公司及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信息公司及李某支付剩余欠款34万元及滞纳金。由于信息公司及李某逾期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信息公司向海淀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于是,信息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李某就都成为了此案的被执行人。

  这个案子刚刚被分到执行局法官韩毅强手中不久。韩毅强法官通过网络查控,查询到了被执行人李某名下5万元的银行存款及一辆宝马车。韩毅强法官扣划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部分银行存款后,就开始着手查询宝马车的下落。

  8月14日晚,韩毅强法官收到了申请人打来的电话“韩法官,我发现了李某的那辆车,就停在她家楼下。” 韩毅强法官意识到,有戏!于是,8月15日早上8点,韩毅强团队及法警就从执行局集结出发,直奔李某位于北京昌平回龙观的一处住所。

  来到李某家楼下,韩毅强法官一眼就看到有一辆淡蓝色宝马轿车停在那里。经申请人确认,该轿车确实为李某所有。韩毅强法官指派1名法警留守在楼下,带领其余人员来到2楼李某家。敲门后,一名男子开门,后经询问是李某的丈夫。韩毅强法官在向李某丈夫说明身份后,开门见山:“李某在哪?楼下的宝马车是李某所有吗?”

  “她不在家,车是她的。”

  “李某、信息公司因与广告公司存在债务纠纷,法院判决李某和信息公司偿还债务,但其拒不履行判决,现在广告公司已经申请强制执行。请你现在马上联系李某,我们今天的执行内容就是扣押这辆车。”

  李某丈夫有些慌乱,便给李某打去电话。在电话中,李某称,“这是公司欠的债,能否不要扣押我个人的车辆?我希望能跟申请人再好好谈一谈。”韩毅强法官明确告诉李某,强制执行于法有据,想和解来法院谈。经李某与丈夫沟通,为了减少经济损失、配合法院工作,由李某丈夫自行开车来到执行局。

  半个多小时后,韩毅强法官等到了姗姗来迟的被执行人李某。也许是紧张,也许是忐忑,在法官与其谈话过程中,李某在不停地擦汗。说话也从一开始的镇定变得有些焦躁:“这笔欠款是公司欠的,我们跟申请人都是朋友,所以我才担保了这笔债。公司破产清算了,要是有钱能不还吗?”除了替公司辩白几句,她更关心的,则是自己的车。“为什么非得扣我的车?要是拍卖了车号还是我的吗?”韩毅强法官耐心地向李某释明,判决书中写明其个人有还款义务,所以公司破产是破产,只要其个人有还款义务,就必须依法履行,否则可能会面临拘留等强制措施。

  一听到还有可能被拘留,李某“啊”了一声:“还会拘留?”她频频叹气,并承诺尽快与公司股东沟通,早日还款。最终,李某写下一份《保证书》,承诺其与信息公司将在8月27日之前履行判决书规定的全部义务。至于李某的车,法官决定在8月27日之前,暂停拍卖。如果李某与信息公司仍不履行判决义务,将依法进入评估拍卖等执行程序。

  “感谢海淀法院,我立案没多久就给我执行了,效率很高,为你们点赞!”申请人由衷赞叹道。从早8点到中午11点30分,历经三个半小时,被执行人因受到法律震慑,决定积极筹款、主动履行,此案取得重大进展。


[供稿单位:海淀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