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门头沟法院执行局前往深山,成功执行一起修污水管案件。
原告李某等五人与被告谭某为多年邻居,该六户人家因为上、下水管道问题产生纠纷,五原告诉称被告谭某私自修改上下水管道并阻止五原告恢复管道原状,造成生活用水、排水不便。该案经本院审理,判决被告谭某修复原上下水管道,保证其能正常使用。判决生效后,谭某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原告李某等五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周璐璐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谭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多次致电被执行人,向其释明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责令其如期履行案件义务但被执行人谭某仍拒绝履行。为彰显法律的严肃性,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周璐璐法官决定强制执行。为确保案件顺利执行,周璐璐法官先后带领团队干警三次前往执行现场进行勘察。对该六户人家的地理位置,涉案上下水管道进行反复确认、勘验,确保执行过程顺利进行。并对被执行人家庭状况进行排查,做好执行预案,防止因强制执行行为造成的信访事件。同时,做好邀请特邀监督员的准备工作,将执行工作做到全程监督、全程透明。
执行当日,现场在特邀监督员和当地村民的监督下,执行干警开展执行工作。因涉案的下水管道被被执行人阻断破坏,且目前受阻断的下水管道被路面覆盖。因此,需要将路面挖开,将下水管道重新连接,才能确保上下水正常使用。执行期间,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前来阻拦,执行干警一边维持执行现场施工有序进行,一边耐心向其释明相关法律问题并做思想工作。
经过三个小时的施工,终于将涉案的下水管道接通,经过试验,上下水可顺利使用。申请执行人向本院表示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为确保案件不仅执结,还要维护好邻里之间的和谐关系,周璐璐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做谈话谈心,向双方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念,引导当事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多沟通,互相包容,互相理解,维护好“远亲不如近邻”的亲密社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