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门头沟法院王平村谭法官与执行局王法官共同因一起民事案件前往桥耳涧村勘查现场。是什么案件需要两位法官齐上阵呢?原告马小一与被告王小二(以上均为化名)是门头沟区桥耳涧村AA院内的同院邻居,原告希望更换自来水管,被告王小二以房屋没有地基、挖沟可能对房屋主体结构造成损害为由拒绝。马小一因此将王小二告上法庭。
门头沟法院王平村法庭在收到案件后,立即对该案进行了解调查。据悉,马小一和王小二积怨已久,早期建房时,根据王平镇相关政策,翻建房屋需要提前与四邻就建房事宜达成共识并签署协议才可施工,因二人始终就具体方案未能达成一致,均未给对方签字。但马小一之后在村内另外一处地址申请建房并享受了国家的政策补贴,王小二因未得到马小一的签字,至今未能翻建房屋。
王平村谭法官考虑到本案当事人之间矛盾深,且挖水管可能涉及后续执行问题,遂联系执行局法官共同前往现场调解勘查。当日,王平镇副镇长、桥耳涧村村主任与谭法官、王法官以及法官助理一行10余人前往现场进行调解、勘查。
勘查现场当天,马小一与王小二均在现场,法官就水管路线情况以及改造方案与当事人双方谈话,并协调处置方案。王法官结合房屋结构和实际情况就该案后续可能涉及的执行工作给出意见。
现场调解勘查工作结束后,谭法官根据相邻关系相关法律,结合现场房屋的实际居住、自来水使用情况以及施工可能造成的影响判决驳回马小一的诉讼请求。并表示,若日后马小一在涉案房屋院内确实因无法用水导致生活困难,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助,团结协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马小一可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