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朝阳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郝庆进前往怀柔查封大型机械设备,并将虚假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李某司法拘留。
2014年申请执行人裴某出借230万给被执行人李某用于购买一台摊铺机,一台铣刨机,机械设备现登记在李某名下,归李某所有。2017年裴某将李某诉至法院,朝阳法院作出判决判令李某返还裴某230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朝阳法院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令被执行人李某汇报财产,其称其与配偶名下均无财产,仅有涉案的机械设备存放于朝阳区黑庄户,并承诺协助将设备交由法院处置。同时申请人也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经核查,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存在虚假汇报财产的行为。之后,法官助理郝庆进随裴某前往当时购买机械设备的公司调取了当时签订的《购置合同》,并命令李某将机械设备交由裴某保管以备后续的评估拍卖。但李某一直未交付,并称设备已不在北京。
8月22日,法官助理郝庆进、毛亚楠在四名法警的协助下,根据裴某提供的线索前往位于怀柔区的一处院落内发现了李某停放的机械设备。根据《购置合同》上的设备序列号确定了设备权属,将设备查封并张贴封条,现场制作了查封清单及裁定,被执行人李某也因虚假报告财产被司法拘留十五日。
在今年“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指引下,工作的重要一环即为加大有财案件的财产处置力度,此次现场执行充分落实了这一重点工作,彰显了人民法院执行的强制性、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