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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前夕海淀法院第32次回访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

本站发表时间:[2019-09-18]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9月12日上午,中秋佳节来临之际,海淀法院联合北京尚秀云涉诉少年救助中心、未成年犯管教所,举办“共庆中秋度佳节,情法共暖少年心”帮教失足少年亲情座谈会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主任江继海,市高级法院未审庭庭长赵德云,市监狱(戒毒)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亚东,党组成员、副局长何中栋,市未管所党委书记、所长王艳,海淀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邵明艳,党组成员、副院长贾柏岩,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徐进,市女法官协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法官妈妈”尚秀云带领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法官参加此次回访。此次活动中,海淀法院特邀了中国动漫集团原党委书记、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央视著名主持人、配音艺术家李扬先生及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常委、副校长姚建龙出席。

  活动由未管所政委高海生主持。所长王艳首先致欢迎辞,对坚持32年帮教、探望失足少年的海淀法院领导、法官以及到场嘉宾表示感谢,鼓励服刑人员积极改造,重塑自我。

  最高法院少年办主任江继海发表致辞,表示回访未管所是司法温情和社会关爱的体现,以尚秀云为代表的少年法官具有大爱情怀,希望海淀法院继续打造少年司法这张靓丽的名片,并对在场未成年犯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要真心认识到所犯的错误,深刻吸取教训;二是家庭、学校、社会并没有放弃他们;三是要树立信心、坚定理想、加强学习、懂得感恩,只有这样,人生的路才能走得更远。

  市高院未审庭庭长赵德云以电影《哪吒》中“我命由我不由天”的经典台词为题,鼓励未成年犯不因年少时的轻狂和错误灰心丧气,要正确面对过去,认真思考人生方向,对未来充满信心。

  海淀法院代院长邵明艳向未成年犯致以节日的问候,以习近平总书记 “只有把小我融入大我,才会有海一样的胸怀,山一样的崇高”的寄语与失足少年共勉,鼓励少年积极参与改造、努力学好本领,拥有一技之长,将青春和热情投入祖国复兴的伟大事业;并勉励失足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提高道德修养,痛定思痛,砥砺前行,把未管所的矫正、学习当作人生旅途中一次特殊的涅槃之旅,立志新生,重塑青春。

  法治微课堂上,配音大师李扬分享了自己人生的经历,希望青少年将争强好胜的劲头用在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上,将精益求精的精神用在正道上,实现成长的价值。知名少年司法专家姚建龙,以《“一个不良少年”到“法学家”的心路历程》为题,结合自己少年的经历以及多年来从事未成年犯罪研究的经验,鼓励未成年犯们要敢于直面过去的黑暗,正视自己的问题,坚守底线意识。

  活动中,海淀法院代院长邵明艳、“法官妈妈”尚秀云与正在服刑的未成年犯代表亲切座谈,并赠送了“法官妈妈”尚秀云最新出版的书籍《别让小淘气成为大麻烦》。

  之后,与会领导向失足少年赠送励志书籍、衣物和中秋月饼等。未成年服刑人员及家长代表表示感谢法院领导、法官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心。此次活动以未成年犯自编自演的诗朗诵《读中国》和小合唱《我和我的祖国》圆满结束。

  这是海淀法院少年法庭自1987年成立以来连续第32年回访市未管所。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基本方针,不断探索多种形式的判后延伸工作,通过寓教于乐、亲情感化等方式为误入歧途的少年指引正确人生方向。此次回访活动,旨在通过社会各界有影响力的代表为失足少年带来心灵的震撼,感受到各界人士的鼓励和牵挂,以自信勇敢的心态面对改造生活,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早日回归社会。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帮教效果,深受失足少年、家长们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供稿单位:海淀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