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19年春节还有不到2个月的时间,春运也进入了倒计时,能否顺利买到回家的火车票成为了许多人关心的问题。随着互联网的发达,如今越来越多的乘客选择了网上购票,网上购票虽然省却了通宵排队的辛苦,但归乡和返程高峰期的车票常常还是一票难求。于是各种抢票软件应运而生,人们为了顺利回家过年,往往不惜在抢票软件上多花钱,但是这些抢票软件真的靠谱么?法律对于抢票软件是如何界定的?
一、抢票软件是否合法?
目前市场上的抢票软件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PC终端具有抢票功能的浏览器,另一类是移动终端(包括手机、IPAD等)下载的APP。目前此类抢票软件平台大部分是免费的,但是一般购买加速包或缴纳会员费会提升购票成功的概率。或许有人会提出质疑,抢票软件平台的经营模式似乎有“网络黄牛”之嫌,就此我们不妨看一下我国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则规定:“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
因此,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抢票软件平台提供无偿购票服务的行为本身并不违法。但是如果有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证,通过抢票软件进行大量购票并加价转售等活动以牟取暴利,那么是符合倒卖车票罪的构成要件的。那么,或许有人会进一步发问,如果抢票软件平台收取乘客的钱款代为购票,这种行为是否涉嫌违法呢?对此笔者认为,抢票软件平台“收钱代刷”的行为应当属于民事上的委托代购行为,即乘客委托平台有偿代为购买车票,类似于火车票售票点的经营模式。平台应当取得工商部门等有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资质方能售票,否则就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非法经营罪”。
二、使用抢票软件的潜在法律风险
因为抢票软件使用的是诸如自动识别验证码、自动提交订单等技术手段,其效率自然比人工购票要高,同时有些抢票软件还会“贴心”地提醒乘客应当购票的日期和推荐其他可替换的出行方式,因此受到不少乘客的青睐。但是看似高效便捷的购票方式,却可能隐藏着种种法律风险。笔者认为以下三个方面是值得乘客们着重注意的。
1.乘客存在“被消费”的可能
目前抢票软件的收费项目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价格不等的加速包,另一种是充值成为会员,享受会员抢票特权。一般情况下如果乘客不购买收费项目,是很难抢到票的,同时购买加速包和会员费在有些软件上是自动勾选项目,乘客一不留神就可能“被消费”了。但是乘客购买收费项目后,是否一定能购票成功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抢票软件的信息更新率和稳定性均不如官网购票系统,因此加钱也不意味着一定可以买到票。此外据业内人士表示,不同软件的加速方式不尽相同,有些使用加速包或会员特权就是给乘客增加更多的节点。但是乘客通过抢票软件购买加速服务时,很难判断软件是否真的增加了更多的节点,提供了更快的网速。因此即使抢票不成功,乘客对抢票软件是否确实加速也无从知晓,其因购票支出的加速包费用和会员费,抢票软件也不会予以退还。
2.乘客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问题
2017年6月施行的我国《网络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将“个人信息”定义为“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同时《网络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对其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并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第四十二条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乘客通过抢票软件购票必须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个人信息,而抢票软件平台有义务对其掌握的乘客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但是仍无法排除平台工作人员出于私利,将乘客的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况,万一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就有可能沦为他人倒票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工具。而且,此类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情况很难被乘客所知晓,一旦知晓,乘客也需要承担平台泄露信息的举证责任,具有较大的维权难度。
3.乘客财产安全保障问题
2018年春运期间,有乘客在网上下载了一款抢票软件,输入时间、车次等购票信息后静候抢票结果,没一会儿软件就提示“抢票成功”。该乘客遂按照提示将银行卡卡号和密码等支付信息都输进去,准备付款买票,但是却突然收到银行发来的提示短信,银行卡里的数千元被刷走,乘客立刻联系抢票软件的客服,却发现客服号码是空号。
春运期间是诈骗犯罪的高发期,很多不法分子看到了春运抢票的市场,他们利用技术手段制作包含病毒木马的盗版山寨抢票软件,利用人们在春运期间对车票的迫切需求,打出“抢票神器”、“抢票合集”等噱头,吸引购票的乘客下载安装相应的软件。乘客一旦安装了不法分子的山寨抢票软件,客户终端就会成为病毒木马感染的对象。不法分子可以通过病毒木马窃取乘客个人信息、支付信息等,甚至可以直接控制乘客安装了抢票软件的PC终端和网络终端,严重危害乘客的个人财产安全。
《网络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 “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第六十七条规定:“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关闭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 因此乘客一旦发现安装了盗版抢票软件,应当立刻卸载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以便及时止损。
虽然抢票软件通过技术手段似乎给期盼回家过年的人们带来了便利,但是其本身存在的种种问题也应当引起乘客的重视。对此,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抢票软件平台违法行为的规制,并及时出台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以整顿抢票软件市场目前的种种乱象。乘客也应当提高警惕,尽量通过正规渠道购票,同时注意个人信息保护和相关证据的留存,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