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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车生事故,找人顶包终被查

本站发表时间:[2019-10-17]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近日,石景山法院受理一起危险驾驶刑事案件,被告人李某某醉酒驾车与道路中的隔离护栏发生碰撞,欲找朋友“顶包”,后被民警识破,终被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的刑罚。

  2019年7月2日23时许,被告人李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客车行驶至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地铁站时,与道路护栏发生碰撞,李某某深知发生交通事故会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故其打电话叫来朋友张某某,二人在路边互换上衣,并让张某某向处理事故的交警表明自己是驾驶员,后其打电话报警。民警赶至现场处理事故,识破了“顶包”行为,并当场将李某某抓获。经检测,李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4.5mg/100ml。

  石景山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某无视国家法律,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在案证据,充分考虑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最终对被告人李某某从重处罚,作出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的判决。

  在此,法官提醒社会公众,每个公民都应对国家法律有敬畏之心,平时多学法,多做守法的事,不要触碰法律底线,做错了事应勇于承担,不要有侥幸心理,弄巧成拙最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供稿单位:石景山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