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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内“长”出树苗和裂纹,侄女起诉叔叔砍树

本站发表时间:[2019-11-01]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东配房的墙角,一棵黑绿的香椿苗从地面和墙壁的缝隙中钻出,离树苗不远处,混凝土地面上还“长”出两条长长的裂纹。这是家住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某村村民李女士家中的一幕。

  据原告李女士称,她家和叔叔家相邻,李女士家住西院,叔叔家住东院。两院之间有一条夹道,二三十年前,叔叔在夹道内种了杨树、槐树和香椿树。现如今,杨树已长到二十来米,槐树长到十多米,再生的香椿树也与李女士东配房一样高了。夹道里一颗槐树紧挨着彩钢房顶,地下蔓延的树根将李女士东配房地面拱出两道细长的裂纹,一棵新生的小香椿苗也沿着李女士家墙角的裂缝长了出来。自今年发现墙角的香椿树苗和地面裂纹后,李女士很担心树和蔓延的树根影响房屋安全,多次找叔叔商量,让其砍掉夹道内的树,消除安全隐患。因叔叔始终未处理,李女士将叔叔起诉到房山法院长沟人民法庭,要求叔叔清除夹道内的10棵树,并赔偿经济损失3 000元。

  对于李女士的起诉,叔叔辩称:树是我自己30多年前种下的,是我先种的树,他们后盖的房;去年村里出了新政策,要求村民宅院外的树木由村集体统一管理,砍伐需经过村里同意并统一安排,砍树的事找不着我;她现在虽然住在西院,但西院原是村集体承包给她弟弟用来养殖的,在承包地上盖房以及将承包地上的房屋转让给她不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另外,李女士的弟弟在承包地上建房时向东和向南都超出了原承包地的范围,属于侵权和违章建筑,不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庭审中,双方围绕种树和建房时间、李女士所住房屋用地是否为宅基地、树木是否影响李女士住房安全、是否应清除树木和赔偿损失等内容展开激烈辩论。

  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供稿单位:房山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