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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法院副院长张久新带队顺利执结一起拆除违法建筑案件

本站发表时间:[2019-11-11]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为顺利推动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张久新副院长带头办理该类案件,经过前期统筹协调、周密部署,10月21日,张久新副院长带队前往现场执行,法警大队队长路阔智、副队长于占国及十余名法警、国土局、南独乐河镇政府协助开展强制拆迁工作,北京青年报、平谷报、平谷电视台等媒体对本次活动进行了同步报道。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申请执行陈某行政非诉一案,该案立案后,我院依法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传票等文书,均被退回,执行干警去往被执行人住所地及违建现场,均未找到被执行人。后我院依法在村委会及违建现场张贴公告,责令其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公告后,被执行人情绪反应激烈,以被执行人患有严重疾病,正在医院医治,被执行人配偶患有高血压相要挟,拒不拆除,对抗情绪非常强烈。随后,我院与南独乐河镇政府积极研讨,制定强制执行方案,执行前夕连续多日在违建现场蹲守,为执行当天作准备。

  现场执行出发前,张久新副院长进行动员讲话,提醒大家执行过程具有一定危险性,要注意安全,维护好现场秩序,随着一声令下,全体干警即刻出发。执行现场被执行人配偶及女儿陈某某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当场哭闹,拒不撤离违建现场,为防止意外事件发生,法院将被执行人配偶送往医院,因陈某某对干警进行辱骂和踢打,被带回法院。清理完现场物品及人员后,法警大队及南独乐河镇政府将违建现场围住,拆除队开始强制拆除,经过约两个小时的拆除工作,违法建筑已全部拆除。回到法院,张久新副院长对陈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陈某某,就其辱骂、踢打司法工作人员的情况,法院可对其处以罚款、拘留的处罚措施,陈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以后不会再犯类似的错误,因其认错态度良好,法院对其进行罚款,以示警示,陈某某主动将罚款予以缴纳。

  此次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圆满完成,凸显了我院在拆除违法建筑等问题时,敢于碰硬,攻坚克难,稳步推进“浅山区”拆违工作,有力推动全区“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开展,体现了我院在拆除违法建筑方面的决心和信心,下一阶段,我院将对进入执行程序的违法建筑,尽快启动拆除程序,有效服务区域中心重点工作的开展。


[供稿单位:平谷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