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明星因身体不适在一家医院就诊后,输液用的针头和注水包被工作人员拍照上传至社交媒体,甚至在网络上出现了公开“叫卖”该明星使用过的吊水针头的行为。事后经相关部门核查声明,未有医疗废弃物流失,并且已对相关责任人员做出停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医生在职业活动中应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的除外”。此次事件中的相关人员存在泄露患者的隐私行为,受到社会舆论的关注,医院已经对相关人员作出了处罚。虽然事后该医院声明未有任何医疗废物流失,但关于医疗废物处置的话题还是触碰到了大众敏感的神经,引发出舆论热潮,为何医疗废物的处置问题总能引起公众的高度关注?未按规定处置医疗废物将面临何种法律责任?怎样完善医疗废物的处置规定才能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呢?
医疗废物危害大
2009年9月15日的《焦点访谈》栏目报道了周口市由于医疗废物处置费用高,其在2009年6月投入运行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并未投入使用,而全区700多家医疗废物机构中只有4家和处置中心签订处置合同,其余机构则大多数选择自行焚烧,甚至有部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而2016年南京市公安局侦破的一起医疗废物污染环境案件中,3000多吨医疗废物被倒卖,并加工成餐具玩具流入市场,引起舆论哗然。
医疗废物之所以屡屡引发高度关注,就在于他与一般生活垃圾相比,具有严重的危害性。首先,医疗废物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医疗废物是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不同程度的含有细菌、病毒、放射性等有害物质,一旦处置不慎进入人体,便可能引发大面积的传染病,损害人体生命健康。再者,随意丢弃在土壤中的医疗废物很难被环境自然降解吸收,排入河水中的医疗废水也因微生物的存在治理难度较大,同时,不当焚烧产生的有害气体造成空气污染,土壤、水源和空气遭到污染难以恢复,反过来又会威胁人类生存。1989年上海市爆发的甲型肝炎流行病导致29万人患病,根源就是养殖毛蚶的水域受到医院排出的医疗废水污染而造成食用毛蚶携带甲肝病毒。
随意处置医疗垃圾将触犯法律
由于医疗废物种类繁多,成分复杂,化学特性相差较大,在收集、运输和处置的过程中都需要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以严格的程序操作,一旦出现纰漏,后果难以挽回,我国法律对此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同时第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医疗废物由医疗机卫生构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负责集中处置。医疗机构将医疗废弃物及时收集后分置于专门容器内,用专用运送工具运至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集中处置。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不仅要获得经营许可证,还应当在医疗废物贮存、处置设施、人员配备等各方面符合相应的条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至少每2天到医疗卫生机构,使用专用车辆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并按规定向医疗卫生机构收取医疗废物处置费用,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支付医疗废物处置费用后,可以纳入医疗成本。
而该条例第四十八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违反本规定导致传染病或者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给他人造成身体损害的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警告、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分。2006年宁波市卫计委对区内某家医院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医院门诊部注射室将使用后的一次性棉签与废纸、果皮混放;输液室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放置于硬纸盒内;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未见警示标识,据此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警告、罚款11500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我国刑法第三百十八条还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医疗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2018年湖南省一起环境污染的公诉案件中,被告人赖某、易某、谌某违法购买、堆放、加工医疗废物,并将使用医疗废物制成的塑料颗粒对外销售,其行为严重污染环境构成污染环境罪,赖某、易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谌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各处罚金二万元。
多种原因导致医疗废物处置乱象
由于医疗废物的复杂性和专业性程度高,造成当前处置乱象的原因也多种多样。首先,医疗废物处置的难度和高成本是造成废物流失的主要原因。因为其高度的传染性和污染性,法律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理都有特殊严格的规定,而要达到这种标准,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包括相关处置设施的购进,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处置技术的研究开发,以及支付高额的垃圾处理费。而所有的费用都需要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自行承担,缺乏市场经济效益刺激和财政扶持的情况下,相关设施和技术的进步缓慢,影响了医疗废物处置的专业化和积极性。
其次,违法倒卖医疗垃圾带来的高收益以及较低的违法成本,使得医疗废物黑色产业不惜铤而走险。非法分子利用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管理漏洞,将回收的医疗废物进行简单的分拣和碎片化处理后,转手卖出就可获得不菲的收益。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2016年刑事案件显示,被告人魏某利用其在永州市某园内填埋垃圾的工作之便,让胡某、曾某等人到垃圾填埋场拣出医疗废物后,以每斤0.8元-0.9元的价格收购医疗废物,转手就以1.2元/斤的价格卖给了下家,收获不菲,最终魏某以污染环境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最后,利用法律和监管空子实施违法犯罪。目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是我国对医疗废物处置的核心法条,部分规定比较原则化,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导致医疗废物的污染防治存在一定随意性,而制定时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与今天倡导的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理念联系不够紧密。此外部分地区卫生部、环保局、城管部门多头执法的现象,也让犯罪分子有了可趁之机。
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置需多方发力
医疗废物的科学合理处置对于加强环境治理工作,提高公共卫生健康水平都有重要影响,需要各方合力完善。
首先,政府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鼓励医疗垃圾的回收处置。可以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的政策和技术扶持,向医疗废物处置企业提供优惠贷款,申请相关专利技术适当放宽审查标准,为处置中心提供一定的专项补贴,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处置中心对医疗废物进行合法的回收利用从而增加企业的利润回收率,提高企业的投资热情。
其次,社会公众应该加强对医疗废物的了解程度和关注度,充分认识医疗废物的危害性,生活中发现违法处置、倒卖医疗废物的机构和个人及时举报,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
最后,完善医疗废物处置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投机行为的处罚力度。第一,要建立严格的医疗废物回收利用制度,通过法律规范医疗废物在源头上严格与生活垃圾区分,并做好回收准备工作。第二,对医疗废物处置的收费应当有明确的标准,根据经济发展程度和医疗废物产生数量的不同,区别收费。第三,对于私自焚烧、丢弃医疗废物的机构给予相当于废物处置费用的罚款,对于私自倒卖医疗废物的机构和个人加大刑法处罚力度。
延伸阅读
日本的医疗垃圾处理系统
1998年,日本环境省就垃圾焚烧后对环境的影响和二噁英排出量进行了限制,此后,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垃圾逐渐转向外部处理,交给专门从事医疗垃圾处理的公司进行集中处理。
在院内设立特别管理性垃圾委员会,以管理责任者为中心,整顿、完善院内的感染性垃圾的处理系统。对特别管理感染性垃圾的管理责任者的资格认定,必须具有医师、护士、或者是由厚生省认定的讲座结业者。管理责任者任命变动时,应在30天内,向都、道、府、县的知事提出报告,并对单位内部的感染性垃圾的种类、发生状况及时掌握,制定适当的处理计划。
在医疗卫生单位内部,感染性废物产生之初,就将有感染性的与未被感染的分类收集。根据垃圾性状来确定回收容器,粘贴不同颜色的标志,感染性垃圾放入不易破损且密封的容器内,捆扎后置于专门的库房,完整地交给回收处理企业。
对垃圾处理单位的管理,由全日本产业废弃物联合会进行管理并登记注册,将各处理企业的具体情况向垃圾排出单位提供。严格遵守产业垃圾的管理票制度,无票证的垃圾不予处理。垃圾处理费用由排出单位支付,价格大多依据回收容器的大小确定。
在社会监督层面,垃圾处理法的监督由各都、道府、县及市、町、村的有关部门和日本全国产业废弃物联合会、医疗垃圾适当处理计划促进会及民间团体联合实行。对易于违法投弃地点装置摄影监视系统,以及当地居民的电话传真举报系统,举报后各地警察进行实地检查,媒体对事实成立的当事人曝光。对违反规定者,实行高额罚金(1000万日元,对于法人代表可处罚1亿日元)、吊销营业执照、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3年以下有期徒刑)等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