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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法院举办2019年人民陪审员任命宣誓仪式暨岗前培训大会

本站发表时间:[2019-11-18]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10月30日,房山区人民法院隆重召开2019年人民陪审员任命宣誓仪式暨岗前培训大会,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郭志族,房山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娄宇红,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守祥,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张劲楠,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贺亮及院立案庭、河北人民法庭、政治部、综合办公室的相关同志到场参加会议,会议由高贺亮副院长主持。在房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中决定任命的224名房山法院新任人民陪审员参加任命宣誓仪式及集中培训。

  在任命宣誓仪式上,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张劲楠宣读了任命决定,与会领导向新任人民陪审员代表颁发任命书。随后,在庄严的国歌声后,新任人民陪审员在房山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刘国承的领誓和房山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张劲楠的监誓下,面向国旗,高举右拳庄严宣誓,向国家、向人民、向宪法和法律作出郑重承诺。新任命人民陪审员代表牛建华、林玉庆作表态发言,表示将以此铮铮誓言为起点,认真践行“公正、廉洁、为民”承诺,勤勉履职,审慎裁断,积极捍卫公平正义,为法治社会建设努力贡献。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守祥向新任人民陪审员表示祝贺,他谈到为贯彻落实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区司法局作为此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主责部门,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法院,经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审核、公示等程序,最终完成了224名人民陪审员的任命,使命光荣、意义深刻。他指出各位新任命人民陪审员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发挥好参与、见证和监督审判工作的作用,坚守原则、恪守规范、公平公正,积极维护司法形象。同时,也充分发挥熟悉群众和联系群众的优势,与法官形成良性互补,积极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为完善和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提供良好建议。

  房山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娄宇红代表院党组和全院干警对区人大常委会和区司法局给予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帮助和支持表示感谢,对被光荣任命的224位人民陪审员表示祝贺。她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民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是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渠道,也是促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力保证。为发挥好人民陪审员制度优势,实现司法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她对新任人民陪审员提出四点希望: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参审水平和技能;三是发挥自身优势,促进提升审判质量和效果;四是坚守职业道德,积极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郭志族首先对新任人民陪审员表示崇高的敬意和热烈祝贺。他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的重要途径。新颁布的《人民陪审员法》充分保障了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的各项民主权利,密切了人民法院和人民群众的联系。随后,他对各位新任人民陪审员的履职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勤勉履职,不负重托,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与人民法院的桥梁作用;二是珍惜荣誉,担当作为,充分行使人民陪审员各项民主权利;三是坚持原则,模范遵法守法,促进全社会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拥护者和坚定捍卫者;四是发挥监督作用,保障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在岗前培训环节,房山法院刘国承、韩玉、王瑜瀛、徐争、关洁分别就人民陪审员履职规范、民事常见案由解析、廉政纪律与司法作风、保密知识、陪审员工作流程等内容做专题讲授。

  本届人民陪审员选任是首次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体现了公平、公开的选任原则,对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更为准确的认定案件事实、强化控辩对抗等方面都具有积极推动作用。房山法院将在人民陪审员的使用、教育等环节中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对司法审判的促进作用。


[供稿单位:房山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