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二手房市场迅速发展,受房价波动所带来巨额差价利益驱动,买卖一方停止或者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中介机构为赚取中介费用违规操作等导致的纠纷并不鲜见。11月20日,北京三中院召开了涉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类案件情况新闻通报会,希望能提升社会公众相关风险防范意识,使每个家庭买房、卖房都能踏实放心,促进房产交易秩序日趋规范,共同维护整个房产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通报会上,三中院民二庭庭长马立红介绍了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类案件的相关情况。据调研,该类案件主要呈现六个特点:一是受房屋价格持续上涨影响,卖方违约案件激增;二是“黑白合同”大量存在,加大法院审理难度;三是买卖合同与居间合同重叠,中介机构一并被诉情况较多;四是部分涉案房屋设有抵押权,由此引发纠纷居多;五是多数当事人提出违约金请求,部分案件涉及网签、税费负担争议;六是买卖双方分歧较大,当事人对立情绪强,难于调解。
该院还调研了几种常见的毁约方式,其中以共有人称房屋买卖合同未经其同意、案外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售房人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等为由,要求认定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较为多见。据此,针对二手房买卖,三中院法官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要准确掌握房产信息。在房屋购买前,除了查看房屋的基本信息,更要认真审查房屋的法律信息,一般而言基本的审查可以分三步:第一步,看房产证。看房产证是否是原件,所载产权人与出售人身份证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抵押登记,房屋产权性质,是否为售房人单独所有。第二步,看户口本。看售房人的户口本,主要看婚姻状况,户籍所在地是否为房屋所在地,最好再问问卖方迁出户口后是否有落户地址。第三步,看房子。看房子里的实际居住情况,是卖房人自住还是出租中,如果出租中还需要看租赁合同。去物业、供暖等部门询问是否有欠费情况等等。除了以上三步,如果需要进一步审查的话,可以要求售房人配合到房管部门、派出所户籍部门查询房屋情况、户籍情况等。
二是要妥善签订购房合同。签订购房合同可以自行签订,也可以通过中介公司签订。通过中介公司签订的,中介公司一般在提供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格式范本的同时,还会提供一份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记载双方除房屋买卖合同之外约定的事项。两份协议都具有法律效力,但补充协议不能与房屋买卖合同相冲突。这两份文件都要特别注意以下三个方面内容:一是交易流程。交易流程要简明扼要,没有歧义。房屋交易情况复杂,涉及付款、贷款、过户、腾房等情况,要约定明确,安排合理。二是时间节点。视实际情况对交易过程中的时间进行合理规划,对时间节点要约定在合同上,避免推诿扯皮,分不清责任。比如每次的交款时间、办理上市、办理贷款、过户、腾房时间等等。三是违约责任。没有违约责任就没有履行保障。要尽量约定每种履约行为的违约责任。比如逾期迁户的违约责任、逾期付款、逾期腾房的违约责任等等。防止责任不清,发生纠纷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要注意证据固定留存。房屋买卖因涉及到诸多环节,耗时少则数月多则数年,在交易的各个环节,购房者都应当注意保留相关文件及证据,比如对房款的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等。在卖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口头表示无法按照约定期限履行合同时,要保留沟通证据,必要时可以诉至法院。对双方在实际履行过程中达成的新的约定,要及时作为补充协议附在买卖合同之后,将口头合意落到纸面上,以防在产生纠纷后无法查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