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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妈妈”尚秀云应邀参加两法修改建议专家研讨会并作重点发言

本站发表时间:[2019-11-29]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日前,北京市女法官协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法官妈妈”尚秀云应邀参加了由北京改革和发展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犯罪评估与防控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专家研讨会,着重讨论两法修改及建议并作重点发言。

  作为一名从事少年审判和帮教工作30余年的司法工作者,尚秀云结合少年审判工作的实践以及家庭规则意识教育的重要意义,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提出了两点修改建议:第一,对修订草案第46条的罚则内容应当做出具体规定。训诫、责令缴纳保证金和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执行主体,以及保证金缴纳的数额和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时间、内容等应当作出明确规定。问题少年源于问题家庭,绝大多数少年犯罪都是由于家庭环境的不良和教育的失当造成的。因此,若因其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年出现严重危害行为而不能负刑事责任时,作为第一监护人的父母应当为其负部分法律责任。对教养失职监护人的立法罚则更加具体、明确,令监护法律责任逐渐成为法律强制性的责任,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第二,我国现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5条第1款中的“少年法庭”应当予以保留。建立“少年法庭”,把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和成年人犯罪区分开来,是对未成年人权利的尊重,是我国现代社会法治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30余年的司法实践证明,“少年法庭”是符合我国国情和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机构,已经对我国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且与国际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接轨,是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最有效的司法防线。

  与会专家学者对于尚秀云的发言给予充分肯定。这些建议将被整理成文,向全国人大立法部门报告,为两法的修改贡献一份力量。


[供稿单位:海淀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