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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法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京法巡回讲堂”专题讲座

本站发表时间:[2019-12-09]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治信仰,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12月4日,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延庆法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公众开放日系列活动之“京法巡回讲堂”专题讲座。部分市级人大代表、市区两级政协委员、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代表、区司法局和妇联干部、区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律师、区属企业代表、该院人民陪审员和调解员等共计150余人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解中,延庆法院法官以《法院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的法定情形》为题,从“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性规定”“民事诉讼证据因自身的证据属性不具有民事可诉性”“刑民交叉时,民事案件应先不予受理的情形”“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不予受理的情形”“侵权责任纠纷不予受理的情形”“商事纠纷不予受理的情形”“其他情形”等十一个方面讲述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的77种具体情形。

  讲座最后,延庆区司法局工作人员针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代表听课人员向法官进行提问,法官对相关问题一一进行详细解答。此次讲座受到了听课人员的充分肯定和一致称赞,起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和培训效果。

  此次“京法巡回讲堂”专题讲座,是延庆法院在“12.4”国家宪法日举办的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之一,也是该院积极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市高院“京法巡回讲堂”工作要求部署的又一重要体现,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区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供稿单位:延庆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