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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对朝阳法院刑事审判庭司法建议积极回函

本站发表时间:[2019-12-09]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朝阳法院刑事审判庭于今年3月份审结了被告人马国强等人敲诈勒索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承办法官针对该案审理中反映出的问题向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发送司法建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高度重视并于近期积极回函。

  刑事审判庭在审理中发现,该起案件的被害人均系出租汽车公司的驾驶人员,且2名被告人之前也均从事过出租车运营服务。在被害人借款过程中,轻信被告方,对于借款实际金额与借条约定金额不符这一情况不加重视,造成后期对方强行扣押车辆并以协议金额要求被害人偿还借款,扩大了经济损失。 针对案件反映出的部分出租车驾驶员法律意识淡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弱等问题,朝阳法院向出租汽车公司的主管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提出司法建议,一是加强出租车运营服务人员的法制教育;二是提高服务人员的依法维权意识;三是查找出租车公司管理漏洞、规范经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收到司法建议后,对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的问题作了进一步分析梳理,并要求各辖区管理部门督促出租车企业对相关问题进行组织排查、消除隐患、加强对驾驶员的法律教育等,对整改的措施和内容向朝阳法院进行了书面回函。

  朝阳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通过司法建议的形式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对于提高首都出租车企业的管理水平,保障出租车行业的良性运行起到积极作用。


[供稿单位:朝阳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