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冬季滑雪越来越受到大众的欢迎。但冰雪娱乐项目危险系数高,游客也少有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一旦发生意外,谁来承担责任呢?
李女士和孩子前往一家景区游玩,母子二人愉快地乘坐着旋转雪圈项目,旋转了一会儿李女士感到身体不适,要求工作人员将雪圈停下,但是雪圈在停止的过程中突然加速,致使李女士和孩子一同被甩出,李女士撞在了正后方的树上,造成了身体多处损伤。
经过住院治疗,李女士身体渐渐恢复。后她将景区经营者起诉至房山法院,诉讼过程中,李女士委托法院对自己的伤残等级进行了鉴定,鉴定机构给出了鉴定意见为十级,要求赔偿自己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十六万余元。
因为李女士在游玩过程中也存在安全意识不强,没有抓紧雪圈绳索的情况,自身也应承担20%的责任。
后法院判决景区管理者赔偿李女士各项损失共计十二万元。
但是李女士后又发现自己的被扶养人生活费需要对方赔偿,故再次诉至法院。最终经过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景区管理者赔偿李女士被扶养人生活费四万余元。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在景区游玩需要注意安全,景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游客自身没有安全意识,发生危险受伤后自己应需承担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