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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夫妻异地离婚相隔万里,法院远程视频开庭解决难题

本站发表时间:[2020-01-17]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今天下午3时,北京房山法院河北人民法庭韩玉法官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跨国离婚案件。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方便当事人诉讼,承办法官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开庭审理该案并当庭宣判,鉴于原、被告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最终判决双方离婚。

  原告宋女士(化名)称,双方于2007年相识,2008年登记结婚,由于婚前彼此了解不够,婚后感情一直比较平淡,也没有生育子女。直到2014年初,双方因感情矛盾开始分开居住。2015年,男方远走德国工作至今,女方一直在国内,双方均认为这段婚姻难以为继。现在女方想离婚,男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却迟迟不能回国办理离婚手续,故女方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案件受理后,因为该案的被告在欧洲,送达成为难题。传统涉外案件送达流程需要经过较为复杂的流程,而且耗时较长。承办法官韩玉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提议可以采用电子送达的方式解决眼前的“送达难”。

  随后,韩玉法官仔细查阅了民诉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并与庭长王俊伟进行了研讨,最终决定采用电子送达方式进行送达。法官助理吕维捷通过微信与被告王先生(化名)建立了联系,在核实过身份信息确定是本人后,通过微信拍照送达了本案的起诉书和证据材料。

  庭审当天,北京时间下午3点,德国时间上午8点,原告坐在法庭的原告席,被告则是通过微信视频参加庭审,在房山法院技术人员的协助下,把视频投放在被告席后的大屏幕上,本案通过这种别样的视频通话进行了审理。

  “我前后起诉过两次,这是第二次。第一次考虑再三,我撤诉了。但是实在是感情不和,所以还是得离婚。” 庭审中,原告宋女士说到。

  鉴于原、被告双方已经分居6年,既没有生育子女,也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韩玉法官当庭判决原、被告双方离婚。

  本案从承办法官收到案卷,到开庭宣判准予双方离婚,仅历时7天。原告不必苦等涉外送达,节省了大量的时间,被告也免于万里奔波之苦,更是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感谢法官,感谢司法机关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通过现代科技帮我处理离婚诉讼案件,感谢你们,祖国越来越好,法律越来越完善……衷心地感谢,预祝新年快乐,万事如意!”庭审结束后,被告王先生通过微信远程表达了谢意。

  时代在发展,科技在进步,北京房山法院紧跟时代步伐,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不断提高司法效率,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供稿单位:房山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