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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中院司法建议学校规范日常管理

本站发表时间:[2020-01-22]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北京二中院始终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在依法妥善审理校园伤害案件同时,着力延伸审判职能,为降低校园伤害等意外事故发生,为建设平安校园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近日,北京二中院在审结一起某学校与该校学生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引发的案件基础上,针对校园日常安全管理问题向该学校发出《司法建议书》,受到学校高度重视并积极回复。

  案件情况:牛某与鞠某同为某校体育分校学生。2018年11月5日7时许,牛某因琐事与其他同学发生争吵,鞠某上前说牛某,由此二人互打,后被老师劝开。二人进入学校另一校区大门后,鞠某踹了牛某一脚即跑开,牛某拿水杯朝鞠某砸去但未砸到,其拿起鞠某的书包走到水管附近,鞠某随即跑过来殴打牛某,导致牛某受伤,经诊断为牙齿复杂冠根折。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鞠某追打牛某导致其受伤,故其对于牛某由此造成的合理合法损失,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鉴于牛某在事件发展过程中亦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减轻鞠某的责任。另,学校在事发时未有老师在场,对学生之间发生矛盾未能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对此亦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最终判决鞠某一方赔偿牛某各项损失2458.26元,学校赔偿1966.61元。

  北京二中院向学校发出司法建议,一是完善视频监控管理。根据《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和《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标准(试行)》,建议加强学校公共区域视频监控,配备专人管理,完善视频监控管理系统;二是做好学生的交接工作,在校区间转移学生的过程中应当安排专人负责;三是做好校门口及校园内的巡查工作,加强学生日常和课间活动的安全管理,对于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应当安排专人巡查。

  北京某学校在对二中院司法建议表示感谢同时表示,学校认真研究并制定了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学校与交接学校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担负起学校安全管理职责,将学生交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纳入监管范围,协调对接学校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学生交接的安全工作;二是加强检查,消除隐患。学校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对校园重点区域、校园建筑、设备设施、活动场地、周边环境等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供稿单位:北京市二中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