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上午,北京互联网法院张雯院长担任审判长,与方淑梅、赵晓畅两位法官组成合议庭,通过互联网电子诉讼平台审结两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此次开庭正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合议庭开庭全程均佩戴口罩,开庭前,合议庭首先向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解释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及合议庭佩戴口罩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均表示非常理解。
此两案中,原告西安佳韵社公司诉称,原告对《破阵》《中国式离婚》两部影视作品享有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云南广播电视台在未得到原告授权的情况下,利用其开发经营的“孔雀TV”APP,通过信息网络非法向公众提供涉案两部影视作品的在线播放业务,侵害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给原告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被告立即停止涉案两部影视作品的在线播放业务,同时请求两案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20万元。
庭审中,被告云南广播电视台代理人对原告证据中关于涉案两部影视作品的授权文件真实性提出质疑,要求原告当庭出示授权文件的原件。原告代理人表示因受疫情影响,没有办法去办公室拿授权文件原件,可以庭后有条件时及时交被告代理人核实。在此情况下,合议庭向被告解释了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存在对于人员流动及办公场所进出的特殊管制等实际情况,希望被告代理人能够理解并根据现有证据进行质证。被告代理人对此表示充分理解,并根据现有扫描证据对授权文件真实性表示认可。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庭审,合议庭最后确定此案焦点问题仅在于双方对于赔偿的具体数额存在分歧。合议庭当庭组织双方针对赔偿数额进行了多轮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对两部涉案影视作品的赔偿数额及两案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庭签订了调解协议。
庭后,合议庭热心地询问了双方代理人所在地区的疫情情况,双方均表示因受疫情影响在家办公,当地疫情基本均处于可控状态。张雯院长叮嘱双方代理人要注意身体,各自保重。虽然此案采取调解方式结案,但张雯院长也提醒被告方要按调解书规定的时间及时履行赔偿义务,在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局势下,尽量不要再走执行程序以减少公共安全风险。
在线庭审在互联网法院是常态,此两案审理中,双方当事人代理律师一方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一方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均系在家通过网络参与庭审,疫情形势下,更能体现互联网法院在线庭审的优越性,既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妥善化解,又避免了当事人到法院参加诉讼而产生的人员流动和人员聚集,互联网审判模式使北京互联网法院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同时确保了防疫期间审判工作有序高效的推进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