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为保障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地,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对疫情期间的违法行为,尤其是犯罪行为,要从速从重打击,确保战“疫”胜利早日到来。
法官提示:
根据我国《刑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规定和文件,下列四类人员(主体)的不法行为可能触犯刑法:一是确诊及疑似患者;二是有防疫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三是从事疫情物资生产、销售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四是一般群众(主体)。其中,主要涉及21个罪名,相关人员应切实提高法律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法律秩序。
一、确诊及疑似患者妨害疫情防控涉及的犯罪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犯罪行为:1。确诊患者及病原体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2。疑似患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
最高刑罚:死刑。
(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犯罪行为: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
最高刑罚:七年有期徒刑
(三)妨害公务罪
犯罪行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受委托从事、协助防疫工作的街道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等人员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
最高刑罚:三年有期徒刑
(四)故意伤害罪
犯罪行为:在疫情防控期间,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或者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装备、吐口水等行为,致使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
最高刑罚:死刑
(五)寻衅滋事罪
犯罪行为: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的
最高刑罚:十年有期徒刑。
二、国家工作人员等疫情防控失职渎职、贪污挪用涉及的犯罪
(六)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犯罪主体: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
犯罪行为:在传染病防治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
最高刑罚:三年有期徒刑
(七)传染病病种、毒种扩散罪
犯罪主体: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
犯罪行为: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
最高刑罚:七年有期徒刑
(八)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犯罪主体:负有疫情防治组织、协调、指挥、灾害调查、控制、医疗救治、信息传递、交通运输、物资保障等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犯罪行为: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最高刑罚:十年有期徒刑
(九)贪污罪
犯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等
犯罪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款物。
最高刑罚:死刑
(十)挪用公款罪
犯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
犯罪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最高刑罚:无期徒刑。
(十一)挪用特定款物罪
犯罪主体:防疫物资经手管理人员
犯罪行为:挪用用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救灾、优抚、救济等款物。
最高刑罚:七年有期徒刑
三、市场经营主体妨害疫情防控涉及的犯罪
(十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犯罪主体:防疫产品生产销售企业
犯罪行为: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
最高刑罚:无期徒刑
(十三)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
犯罪主体:药品生产销售企业
犯罪行为: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
最高刑罚:死刑;无期徒刑。
(十四)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犯罪主体:医用器材生产销售企业
犯罪行为: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最高刑罚:无期徒刑
(十五)非法经营罪
犯罪主体:卫生、民生物资经营者
犯罪行为: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最高刑罚:十五年有期徒刑
(十六)虚假广告罪
犯罪主体: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犯罪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名义,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最高刑罚:二年有期徒刑
(十七)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犯罪主体:网络服务提供商
犯罪行为: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虚假疫情信息或者其他违法信息大量传播
最高刑罚:三年有期徒刑
四、一般主体妨害疫情防控涉及的犯罪
(十八)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犯罪行为:利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最高刑罚:十五年有期徒刑
(十九)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犯罪行为:编造虚假的疫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最高刑罚:七年有期徒刑
(二十)寻衅滋事罪
犯罪行为: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最高刑罚:十年有期徒刑
(二十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犯罪行为: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向他人出售或通过网络等途径非法提供感染患者等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
最高刑罚:七年有期徒刑
此外,一般群众暴力、威胁妨害国家工作人员依法采取防疫措施,或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也可构成妨害公务罪或妨害传染病防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