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法官,您好,我现在在民政局,急需要离婚判决的生效证明,才能领证。”
2月24日下午,海淀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叶舜尧接到了一位杨女士的求助电话。
电话里,杨女士说,2014年,海淀法院判决她与前夫离婚。原本打算年初再次结婚,却因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登记时间一直延期。经过多次预约,最终定在2月24号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但到场后被告知需要出具之前离婚纠纷案件的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叶法官,我预约登记不容易,赶到民政局一趟也不容易。民政局离法院很近,法院能现在把生效证明给我吗?”杨女士很焦急。
“我已经查询到您说的案件,判决早已生效。”
在接电话的同时,叶舜尧法官已经在办案系统中查询到杨女士的案件,“您到法院吧,做好防护,我马上制作生效证明。”
放下电话,叶舜尧法官立即制作了杨女士离婚案件判决书的生效证明。考虑到疫情风险,叶舜尧在做好防护措施后,与来到法院的杨女士在门口见面。叶舜尧法官在核实了杨女士的身份后,将生效证明向她进行了送达。
“谢谢法官理解我的心情,体谅我的难处。”杨女士再三向法官表示感谢,“今天是我领证的好日子,我还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这个日子更加难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