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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法院“云调解”解纷 农民工拿到“救命钱”

本站发表时间:[2020-02-28]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甄伟超

  男子酒后帮人盖房摔伤导致十级伤残,现急需用钱治病,雇主积极赔偿后,认为对方也应承担部分责任拒绝支付后续医药费。2020年2月28日上午,北京房山法院长沟人民法庭万会兵法官运用“北京法院云法庭”APP成功在线调解了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在万法官的细心调解下,农民工王某终于拿到了看病的“救命钱”。

  据原告王某称,从2019年3月起,王某受雇于李某,为李某盖房,每日工资220元。2019年4月18日,王某在盖房过程中,从房顶搭建的脚手板处摔落受伤,肋骨骨折9根。事发后,王某被送往医院治疗,李某为王某垫付了前期医疗费6。1万元。

  经鉴定,王某构成十级伤残;王某的误工期被评定为120日,护理期被评定为60日,营养期被评定为90日;王某在治疗期间取内固定物的费用约为10000-15000元。

  王某认为,由于李某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才导致自己从脚手板上摔落受伤,并且落下了终生身体疾患。但是,李某一直拒绝协商后续赔偿事宜,故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其二次手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172918。5元。

  李某则认为,在事发当天,王某有喝酒的行为,对于其受伤王某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王某受伤后,李某已经陆续给了王某6。1万元,不应当再赔偿原告了。所以,李某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后,房山法院长沟人民法庭万会兵法官充分了解了案情。考虑到王某着急用钱治病,如果采用判决的方式强行解决双方的矛盾,后期王某依旧可能会等待很长时间才能拿到赔偿金,“远水解不了近渴”,于是,万法官打算联系双方当事人做两人的调解工作。

  无奈,李某一直不同意调解,认为自己已经垫付了6。1万元的医疗费,不应再对王某进行赔偿。对此,万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与李某进行沟通,耐心劝导与教育。万法官告知李某:王某已经构成伤残,按照法律规定李某应当向王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损失,如果李某坚持不同意赔偿,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法院将运用公权力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李某考虑再三,终于同意进行调解。

  考虑到案件处于疫情非常时期,且王某家在河北,不方便来法院现场诉讼,万法官决定通过“北京法院云法庭”APP进行在线调解。

  调解当天,双方当事人按照约定时间同时上线。由于事先做了很多准备工作,在万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很快实现了“在线”言和,李某同意再向王某给付5。5万元。整个线上调解过程仅用了半个小时就圆满结案。

  “疫情防控期间,王某无法外出打工,加上确实有病在身,自己看病尚且没钱可花,更别提一家人的生计了,能帮王某快点儿拿到赔偿金,也算是咱们帮助这个家庭尽了一份力吧。”在线调解结束后,万法官跟书记员感慨道。

  疫情防控期间,北京房山法院依托北京法院智慧云系统,充分发挥“北京法院云法庭”的科技优势,切实推进“云庭审”“云调解”“云谈话”“云救助”等多种便民举措,隔离病毒但不隔离爱,人民法官始终贯彻司法为民理念,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辖区的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供稿单位:房山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