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西城法院民一庭法官徐澜涛通过直播进行普法授课。
疫情期间,北京市西城区的居民通过北京西城法院“诉源治理直通车”平台反映了不少问题:给孩子报了培训班,线下课程停止了怎么办?全家出行的旅游合同签完了,旅行社不能发团了怎么办?为集中解答居民疑问,3月3日上午,一堂特别的普法课在西城法院“诉源治理直通车”工作站开展。西城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的三位法官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与什刹海街道的人民调解员和居民代表连线,在线答疑解惑。
法官表示疫情导致线下停课、旅游停团属于不可抗力,如果确实影响到合同目的实现,则合同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双方也可以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选择变更合同内容。例如,培训班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培训机构退还相应学费或协商后选择延期培训、置换课程等;旅游者可以选择退费或延期出行、更改行程。值得注意的是,在解除旅游合同后,旅行社有权扣除部分费用,但应当及时取消机票和酒店房间、及时通知地接社取消委托事项,积极向履行辅助者追偿已缴纳的费用,尽量降低旅游者损失。
而对于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则是属于典型的非继续性合同,疫情对双方实现合同目的的意愿一般不产生影响。因疫情一方无法按时出行,或者因中介、银行等机构减少办公等情形,仅会导致合同一时不能履行或者说不能如期履行,并不能导致合同当然解除,这时候该方可以要求延期履行。同样,疫情对履行装修合同的影响也是暂时性的。因此,业主不能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但也存在例外情形,比如装修公司因受疫情影响丧失了进行施工的能力或者业主对合同约定的装修时间有特殊要求。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核心是“疫情”或“管控手段”是否导致了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若仅使合同履行造成一定影响,双方不能轻易解除合同。若因防控疫情发布的行政命令或管控措施导致租客对租赁房屋的使用和收益受到一定的限制,租客可以要求房东减免一定的租金。但当疫情发生与租客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时,例如租客仅是基于恐惧而不使用房屋,则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免租金。
同时,西城法院法官田晓昕提示居民,在因疫情影响导致合同暂时不能履行的,合同双方依然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通知、止损等义务,当阻碍合同义务履行的相关因素排除后,双方应当及时、继续履行合同。什刹海街道司法所所长杨京峰表示,此次线上普法活动是一场“及时雨”,法官对于因疫情引发的各类生活服务合同纠纷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及时解答了居民的困惑,为社区居民给出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希望以后法院多开展这样的活动。
据了解,西城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暂时关闭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接待场所,将立案、诉讼服务等工作面转至线上。作为法院“民意直通 服务直达”的沟通服务平台,“诉源治理直通车”以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与工作站为抓手,成为战“疫”时期工作的前沿阵地,解答社区在治理过程中遇到的司法难题、群众在生活中遇到的的法律问题。据西城法院立案庭庭长张晖介绍,今年2月份,12368诉讼服务热线共接听群众电话1929通,办理工单1980条,“法院直通车”平台共办理群众网络留言工单12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