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是全国上下全力开展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如何在当事人不出门、少出门的前提下开展执行工作成为当前重点。近日,门头沟法院通过电话、云法庭系统等方式与申请人核实收款信息,通过远程线上操作的“无接触发款”模式,让申请人“少跑一次”法院,10日内为15名申请人发款共计247。23万元。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执行法官们是如何操作的吧!
疫情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发放刻不容缓。2月11日,法官助理华珍通过北京云法庭系统与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申请人进行发款谈话,根据该案仲裁结果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应支付拖欠刘某的1个月工资。“本院现已全部执行到位,以银行汇款方式发给你”,华珍通过视频与刘某确认发款信息,“好的,收到”。“现在和您核对收款账户,请问您的收款账号是6217XXXX,中国人民建设银行XX分行对吗?”“是的,确认无误”……通过线上远程谈话的方式,为刘某完成了案款发放,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快速保障。
一直以来,门头沟法院通过“前期确认收款信息”的方式,在立案阶段,由申请人预留有效的收款人姓名、账号、账号开户行、到账提醒手机号,以备特因特殊原因当事人无法到院领款时,通过线上核对完成发款手续。最近,在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郭某贷款纠纷一案中,该公司与郭某达成调解协议,由郭某分6期偿还贷款。1月30日,郭某将执行案款汇至法院指定账户后,次日兰昊第一时间与该公司联系,确认其预留账号准确,之后将郭某支付的4677元案款如期发还给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最大限度维护该企业合法权益得以及时兑现。
在李某申请执行瞿某支付赡养费一案中,根据法院判决瞿某每月需向其母李某支付1000元赡养费。考虑到李某年事已高且身患多种疾病,每月的赡养费绝不能断、不能拖,2月1日,书记员兰昊在收到瞿某支付的赡养费后,当日即与李某电话联系,核对其预留的收款账号信息,并完成发款。接到电话的李某告诉兰昊:“我看现在疫情这么严重,还以为你们都不上班了呢,没想到我的赡养费还能按时打过来,谢谢”!
执行法官提示您:疫情期间不出门、少出门,若确有必要,可通过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移动微法院等平台进行网上立案,执行案件可在立案阶段按照要求,提供并预留自己与被执行人相关信息。法院将在疫情期间不断开拓“无接触”执行模式,在保证人民群众安全健康的基础上,快速兑现申请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