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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积极回复海淀法院司法建议

本站发表时间:[2020-03-18]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2019年,北京海淀法院与北京保险行业协会通过共同搭建的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积极开展了30余件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机制运行效果显著。

  为及时总结相关工作经验、深入开展保险纠纷调解工作、切实保障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海淀法院结合机制的实际运行情况,向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于“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夕对上述司法建议给予了积极回复,并表示将与海淀法院加强合作,更好地发挥诉调对接机制化解保险纠纷的积极作用。

  机制具体运行情况

  2019年上半年,海淀法院与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共同搭建了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首例调解成功的原告韩某诉被告某人寿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原告在起诉前曾多次向被告及其上级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双方矛盾突出。但在专业调解员的推动下,双方握手言和,当庭和解,原告同时撤回起诉。从委托调解到调解成功,用时不到三周。

  该机制对推动海淀法院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妥善解决、推进保险案件审理工作走上“多元调解+速裁”“快车道”发挥了重要作用:

  01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委派的调解员均由工作经验丰富的保险相关从业人员担任,在保险从业领域具有一定权威性,不仅能准确分析纠纷争议焦点,也能着眼于保险消费者的现实困境,为保险消费者提供更为简明易懂、行之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保障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02畅通立调裁流程衔接渠道,拓宽诉源治理工作的广度

  一方面,该机制作为非诉纠纷化解机制的重要分支,通常要求调解员在收案后30日、最多不超过60日内完成调解工作,促使纠纷“低成本、高效率”化解,推动“案多人少”矛盾破解,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

  另一方面,该机制推动了类型化案件研判,为保险行业监管夯实基础,督促保险公司修复业务漏洞、调整业务内容,从而实现“诉源治理”工作目标。

  03促进保险行业良性发展,优化保险领域营商环境

  保险公司是重要金融机构之一,其合理运行及行业良性发展是评测营商环境指标的一个重要因素。行业监督与专业审判的有效沟通,能够引导保险业自律、自治以及自我提升,从而使保险行业更加良性发展,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服务于首都营商环境的大局。

  建议内容:

  为进一步发挥该机制在海淀法院保险纠纷化解领域的积极作用,进而实现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保险行业良性发展、优化保险领域营商环境,海淀法院特向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

  建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01进一步拓宽该机制的适用范围

  目前该机制能够开展调解工作的案件,主要是被告系住所地在北京的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综合海淀法院近半年来保险案件的收案情况,此类案件在海淀法院受理的保险纠纷中比重不大,建议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将纠纷解决的适用范围适度拓宽,如从当事人角度,可以拓展至被告住所地在外地的保险公司;从案件类型角度,可以拓展至被告含保险公司的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等等。

  02进一步延伸该机制的工作职能

  希望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能与主要保险公司建立定期反馈机制,把在调解过程中发现的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存在的普遍问题和重点问题予以通报,并敦促其及时纠正,从而推动保险行业的良性发展,从源头上杜绝此类纠纷的发生。

  复函内容: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对上述司法建议十分重视,协会调解委员会组织行业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讨,并结合协会具体职能分工及行业特点对具体建议的实施方案进行了研判。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夕,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及时向海淀法院发送了司法建议复函,表示将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积极深化行业调解及诉调对接工作。

  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进一步拓宽诉调对接机制的适用范围。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会员公司由在京注册并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组成,故无法将被告住所地在外地的保险公司纳入诉调对接机制的适用范围,但将积极探索被告包含保险公司的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的合理化解决方案;

  二是进一步延伸诉调对接机制的职能作用。在现有的风险预警工作基础上,将继续针对纠纷热点问题深挖典型调解案例,定期指导会员公司及时妥善处理纠纷争议。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将继续加强与海淀法院的紧密协作,更好发挥诉调对接机制化解保险纠纷的积极作用,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供稿单位:海淀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