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门头沟法院收到了一份邮寄来的感谢信。打开信封才得知,年前,法警李超风曾在执行途中见义勇为,途经一辆突然起火的货车时果断参与救援。因疫情影响,事主无法对李超风当面致谢,便寄来了亲笔书写的感谢信。
去年11月的一天,周先生二人开着货车载货前往目的地,没想到车行驶在西六环时,因为外来火源导致货车车厢燃起大火。周先生两人急忙下车想把易燃货物先推下车,这时,门头沟法院执行局法警李超风因工作开车经过此地,发现事态不对便立刻靠边停车,从后备箱抄起干粉灭火器就跑了过来。
李超风先是用灭火器喷洒,发现火焰并未熄灭,他便用利用车上的木棍把车、货分离,将燃烧着的纸箱踹下车,并引导周先生将车向前挪动,让车辆和人员远离燃烧的货物。
一连串及时、果断的处置中,李超风还不忘提醒周先生拨打119、122报警,并询问车辆油箱位置,随后还帮忙将三角警示牌按交规放好,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待消防员和交警赶到现场后,李超风便驾车离开,并未和其他人提起此事。事后,周先生原本想亲自前来法院,向李超风送上锦旗,但因疫情期间出行不便,便亲笔书写了感谢信寄往法院,表达诚挚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