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单国钧作为承办人通过北京法院在线庭审系统,高效审理一起一方当事人位于外地的承揽合同纠纷案。
为了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全年审判任务的完成,单国钧副院长主动执行院庭长办案的要求,带头承办疑难、复杂案件。考虑到一方当事人处于外地,现在处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来院不便,单国钧副院长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并与合议庭成员商量后,决定采用“云庭审”的方式审理本案。
本案是一起承揽合同纠纷,但双方之间并未签署书面的合同,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微信联系有关印刷业务,但委托人的工作人员已经离职。委托人以与承揽人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承揽人未提供过发票以及本案已经过诉讼时效为由提出抗辩主张。3月11日立案后,单国钧副院长随即阅卷,并与合议庭成员进行庭前合议,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完整归纳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3月17日在“云庭审”过程中,单国钧副院长征询了双方当事人对于文书上网的意见、宣布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等程序性事项,保证程序严谨、规范、完整。在实体审理过程中,单国钧副院长围绕委托人与承揽人之间的交易习惯、委托人自身的财务档案制度、工作人员职责范围、员工签名的真伪、结算金额的冲突及产生原因、承揽人主张权利的时间、承揽人是否开具发票等事实逐次展开,整个庭审过程逻辑严密,围绕案件争议焦点逐步推进,通过巧妙的询问,逐渐清晰的还原案件事实。
“云庭审”结束后,单国钧副院长当即组织合议庭成员进行合议,合议庭成员均充分发表了意见。单国钧副院长当日即完成裁判文书的起草,次日即与合议庭成员就如何修改完善裁判文书进行探讨,3月19日文书付印并邮寄当事人,整个案件从立案至审结仅用8天时间。
案件审理过程中,单国钧副院长表现出的扎实法学理论功底、严谨的工作作风、主动担当的精神与平易近人的态度得到了合议庭成员以及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为北京一中院快审团队的发展方向指明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