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景山法院受理一起因“哥们义气”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
陈某、张某、智某三人系朋友关系,智某因租房问题与他人发生矛盾,遂纠集陈某、张某等人在本市石景山区某小区楼道内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导致被害人双眼钝挫伤、右眼前房积血、右眼睫状体脱落、双眼睑挫伤等伤情,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张某、智某均已被判刑,陈某于2019年6月14日被列为在逃人员,一个半月后被派出所民警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受他人纠集并伙同同案人故意伤害被害人身体,致被害人轻伤二级的法律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结合全案案情,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官提示:在任何情况下,遇到矛盾都要冷静处理,情绪的宣泄也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线。一味追求哥们义气,遇事总想为朋友两肋插刀,随之而来的可能就是牢狱之灾,做出理性选择,莫让一时冲动成为高墙内的后悔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