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申请的执行标的是64479.9元,但是对方现在没有那么多钱,所以本案我们要求执行到位4万多就可以……
3月11日上午,在“云法庭”视频对话中,申请执行人高某一方如此爽快地回答。
高某受雇于王某、张某,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施工。2018年10月20日,高某在乘坐张某驾驶的三轮车运送水泥过程中车辆发生侧翻,高某被砸伤,导致十级伤残。
法院酌定高某对事故发生承担30%的责任,王某、张某承担70%的责任,判决王某、张某赔偿高某医疗费等费用共计6万余元。
但被告方经济条件较为有限,一时无力支付赔偿款,高某申请了强制执行。面对申请人受到了身体伤害、生活也可能受到影响却无法保障的困境,李波法官执行团队充分考虑,全力以赴采取各种措施,一定要将胜诉权益兑现到位。
在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后,被执行人表示自身经济条件并不是很好,但明确有主动支付的意愿。李波法官执行团队针对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和情况,一方面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赔偿义务,一方面积极争取申请执行人理解,希望双方可以互相包容,体谅彼此的难处。
经过多次线上沟通调解,双方就执行方案达成一致,被指定人积极履行承诺,如约将48578元执行案款打到了法院账户。
3月11日,法院通过线上庭审系统与当事人顺利视频沟通,申请执行人满意地在手机上写下了自己的签名,这笔执行案款将不久后到达他的账户,该案得以妥善执结。
民生无小事,疫情期间,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更加牵动人心。门头沟法院执行局灵活运用各种手段,确保民生案件权利人尽快实现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