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类金融行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线下催收无法开展,回款兑付能力出现问题,诉讼风险及金融风险明显提高,石景山法院经调研认为,法院应立足审判职能,强化职责担当,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稳定提供司法保障,提出四项措施。
建立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形成府院联动合力
石景山法院以及时研判、快速甄别为目标组建金融风险防控专班,针对涉互联网金融纠纷案件数量大、人员分布广、舆情风险高的特点,以民间借贷纠纷、居间服务纠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为重点案由,对相关案件进行多点监控,针对集团诉讼、群体性案件,依法受理、统一协调、集中审理、适时判决、协调执行,确保相关纠纷早发现、早汇报、早处置。积极协调区金融办、公安机关就涉案公司情况进行梳理研判、摸底调查,必要时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向其明确指出案件审理中发现问题及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要求公司及时改变平台争议解决方案,避免集中诉讼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产生。
发挥典型判例指引作用,形成示范效果
梳理主要涉案平台企业案件,根据交易特征的不同将案件进行类型化甄别,并分别选取典型案例先行判决,在判决中遵循金融交易的特点、理念和管理,坚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充分吸收金融监管机构意见,指出违规交易中存在的金融风险和违法、违规后果,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以典型案件裁判带动一类问题整体化解。
加强判后释明,推动涉平台纠纷的合理分流
石景山法院针对涉案数量大、社会影响广、舆情高度关注的部分平台企业,就存在的突出问题、潜在的金融风险及诉讼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与企业负责人开展判后释明工作,敦促企业以典型判例为指引,对平台其他案件进行分类梳理,大力开展调解工作,引导平台用户通过非诉方式化解争议,不断强化平台风险控制措施,取缔违规功能,加强征信信息有效披露,降低用户交易风险,并加强线上产品合规审查力度,落实行业监管措施。
发挥内外联动优势,形成良性互动机制
石景山法院与区金融办、公安分局形成金融风险防控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情报信息收集、交换工作,及时进行风险信息研判处置,对于风险点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及时会商,提前预警,精准处置。利用党建共建机制深入街道社区,结合群众身边案例,通过互联网云平台等创新方式积极开展投资者宣传教育讲座,提高公众对金融风险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