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王法官,不用跑法院就拿到钱了,真是太方便了!” 一笔包含租金押金等费用的退款刚刚到账,原告小张脸上挂着掩饰不住的笑容。
“谢谢王法官,真没想到我不在北京也能解决问题,麻烦您了。”被告某房产中介霍老板真诚致谢。
小张从中介公司手里租了一套房子,合同履行过程中,中介公司提前和小张解除了合同,但迟迟不退剩余租金押金和管理费,小张索要无果将中介公司告上法庭。因疫情原因,中介公司老板尚未返京。近日,通州法院法官在线调解该案,支持原告小张的部分请求,中介公司当场微信转账将租金押金等费用退还小张。
2019年6月,小张从某房产中介租了一套两居室的主卧,租期一年,租金押一付一,合同签订后小张按期支付了押金、租金和管理费。2019年10月份中旬,中介公司突然通知小张退房,说是房东不出租了,打算收回房子结婚自住。虽然不情愿,小张还是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并要求中介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继续介绍适合的房源。中介公司很快介绍了两三套房子,可这几套房子不是位置不好,装修不满意,就是价格不理想,小张都没看上,中介公司不再介绍新房源,要求小张10月底之前搬走。小张无奈只好自己找房子搬走了。随后向中介公司索要剩余租金、押金、管理费和中介费损失,中介公司以各种借口推脱,迟迟不退还,后来还玩起了失踪,不接小张的电话。小张一气之下将中介公司诉至法院,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疫情当前,为最大限度减少病毒传播风险,同时为人民群众复工复产提供便利,通州法院就此案安排了在线开庭。在开庭过程中,中介公司对退还剩余租金、押金没有异议,但不同意退还管理费和中介费损失,同时认为小张退房时没有将房间清理干净,主张扣除保洁费200元,并认为小张弄污了房间墙壁,还要扣除墙面污损费1000元。经法官耐心工作,双方各让一步,达成了线上和解, 小张不主张中介费损失,中介公司不要墙面污损费了,中介公司当场通过微信给小张退还了钱款。
在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中介公司和小张一次都没有来法院,从立案、诉讼费用缴纳、起诉书和证据送达、到开庭、调解等环节全流程电子化,实现了指尖立案、瞬息送达、隔空连线,化解纠纷于无形。既有利于疫情防控,也为当事人提供了更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同时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