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国上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套路贷”这一新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渐渐浮出水面,被大众熟知。
去年,我们曾推送过一个微动画《以房理财,钱没到手房没了,“套路贷”真这么可怕吗?》其实,“套路贷”还有很多翻新的“套路”。这种犯罪行为通常有哪些表现形式?它跟高利贷又有什么样的区别呢?今天,海淀法院法官为您总结!
故事:王阳最近囊中羞涩,生活很是紧张。有一天,他看到一张贷款小广告,说是“无利息、无抵押、放款快”。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王阳扫码安装了App后开始注册。填写姓名、上传手持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上传通讯录,王阳稀里糊涂地走了一遍贷款的流程。王阳借了20000元,约定一个月之后还。但是,到了还款的时候,对方给出的还款数却令王阳咋舌。债务成几何倍数往上翻,王阳根本拿不出来这么多钱。
小贷公司天天电话轰炸,说王阳未按期还款构成违约,如果不还后果自负。王阳表示自己根本无力偿还。于是小贷公司“贴心”地为他推送其他小贷App的链接,让他继续去新的小贷平台借钱还款。就这样,王阳“以贷还贷”,债务不断垒高。最多的时候,他的手机里有近100个小贷App,要还的债务也达到了上百万。后来,小贷公司开始短信、电话轰炸手机通讯录里的亲友、同学、同事。巨大的精神压力导致王阳无法出门,一度打算自杀。最后还是父母卖了房子,才堵住漏洞拯救了他。
问题一:“利滚利”这种模式跟高利贷很像,“套路贷”跟高利贷有何区别?
回答:三个方面划重点!
1。行为目的方面。“套路贷”中的借款只是幌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根本目的是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而民间高利贷当事人主观上追求的是高利。
2。侵害客体方面。“套路贷”犯罪侵害的客体多、社会危害性大,不仅侵害被害人财产权、人身权,还危害公共安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甚至挑战司法权威,严重妨害司法公正;而民间高利贷主要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
3。法律后果方面。“套路贷”是犯罪行为,犯罪分子意不在借贷本身,而是通过各种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而民间高利贷本质上是民间借贷关系,除了超过法定的高额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借贷行为本身受法律保护。
简单来说,“套路贷”是“扫黑除恶”打击的重点对象,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案件具体事实,可能以诈骗、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抢劫、虚假诉讼等罪名侦查、起诉、审判;而单纯的高利贷行为本身则不涉及违法犯罪。
问题二:“套路贷”还有哪些“套路”?如何“反套路”?
回答:“套路贷”的组织方还会虚构高额回报的投资项目,如理财、养老、保健品等项目,在向受骗对象提供借款时强制签署一系列的售房委托书、房屋买卖合同等文件,部分文件还经过了公证机关的公证,然后再等受骗对象因投资项目失败而无力偿还借款时,利用之前签署的法律文件,低价获取房屋。
如果不幸被“套路”,根据不同的情形可以寻求不同的法律救济。如委托售房、以房抵债等,可起诉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可撤销房屋买卖合同,也可要求受托人返还购房款并赔偿差价,还可以要求放款人重新结算等。
而防止被骗的最为有效的方式,就是对于任何的所谓“高收益、低风险”的项目,不听、不信、不参与,任何一次轻信和侥幸,均可导致“人财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