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要到“六一”国际儿童节了,在这里提前祝小朋友们节日快乐,希望大家学业有成、健康快乐!最近社会上一些不和谐的声音让我们感到很愤怒,又有“大灰狼”欺负小朋友了,在愤怒、痛心和惋惜的同时,我们也在思考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祖国的花朵。
今天,北京一中院的法官和市检一分院的检察官就一起给大家上一堂课,教大家如何远离侵害,保护自己,这一课很重要哦,小朋友们一定要和爸爸妈妈一起认真学习!
首先,我们请北京一中院的法官给大家讲讲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规律和容易忽视的风险点。
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特点
在全国范围内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总数日益下降的大背景下,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却屡见不鲜。司法实践中,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在所有涉少刑事案件中的占比始终居高不下,被侵害未成年人也呈现了低龄化特征,案件的恶劣程度超乎想象。案件的发生给被侵害的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难以估量,邪恶的能量如影随形,并在这些未成年人今后的成长道路上缓慢释放,甚至会给他们的择偶、成家甚至是子女教育带来负面影响。防患于未然,周延的事前预防是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犯罪伤害的第一要务。
经过对司法实践中真实案件的观察和总结,发现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
1。熟人作案
在所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被害人与行为人完全陌生的占比极小。近水楼台先得月,相熟之人比较容易获得被害人父母甚至被害人的信任,易于接近被害人,犯罪机会大。有些案例中的行为人甚至是与被害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
2。儿童脱离保护
儿童在能力、阅历、经历上明显处于弱势地位,一旦脱离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亲属的保护,犹如羊入虎口,就极易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目标。
3。多次侵害可能
有些未成年被害人被侵害后,出于害羞、害怕或对于权利侵害的无知,而未能及时向家长反馈,缺乏成年亲属的引导和帮助,便沦为犯罪分子反复侵害的对象。
4。特定场所结识
实践中,被害人与行为人在酒吧、歌厅等娱乐场所结识后,疏于防范易成为性侵害的对象。除此之外,也不乏被害人与行为人通过微信、QQ等社交软件结识,进而成为受害者的情况。
接下来,通过几个典型案例帮助家长们进一步了解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生的风险点
典型案例一:学校教师对学生实施侵害——张某某猥亵儿童、强制猥亵案
张某某利用其教师身份,便于接触学生,在学校办公室内通过拥抱、亲吻等方式猥亵被害人,分别构成猥亵儿童、强制猥亵罪,被数罪并罚。
老师本是令人尊重的职业,但有个别素质低下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对自己负有特殊职责的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同时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以及家长的信任,迫使被害人不敢轻易告发,导致侵害发生后难以及时被发现,危害性极大。
典型案例二:教育培训机构人员实施侵害——李某某猥亵儿童案
李某某系某教育机构讲师,利用其工作便利,对在该教育机构上辅导课的6岁女童实施猥亵行为。后被侵害女童将事情告诉了自己的妈妈致案发。
如今社会上的教育机构五花八门,家长将低龄儿童送到教育机构之后,如果教育机构缺乏完善的管理,实际上孩子们是处在一个脱离监管和保护的状态,极易成为犯罪目标。
典型案例三:邻居等熟人实施侵害——王某某猥亵儿童、强奸案
被害女童经常独自在楼下玩耍,渐渐成为邻居王某某侵害目标,王某某以逗玩宠物为名,将孩子引诱至家中实施性侵。
家长通常会认为只要孩子在相对熟悉的环境中活动就是比较安全的,但事实证明犯罪侵害的风险有时就潜藏在身边。实践中不乏小区保安、快递员、邻居甚至亲戚这样的“熟脸人”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的案例。
典型案例四:共同家庭生活关系人员实施侵害——赵某猥亵儿童案
行为人赵某与被害女童的妈妈是男女朋友关系,平时三个人一起居住,赵某趁女童妈妈不在之机多次采用搂抱、抚摸的方式猥亵被害人,并威胁不要将事情外传,后女童忍无可忍将事情告诉其母致案发。
在共同生活的信任关系下,伸向未成年人的罪恶双手更加隐秘,也会给被害人带来更强烈的心理反差和心理阴影,鉴于此,特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犯罪预防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未成年人权利意识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不管是学校的道德与法治等课堂教育还是社会及家庭的常识灌输,都应注重提升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让广大未成年人增强危险辨识能力,远离危险情境,在权利受到侵犯后能第一时间采取正确措施,防止二次伤害。
二、突出家庭保护,筑好防范未成年人性侵犯罪的第一道防线。父母和家庭要真正担负起悉心呵护、全力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避免让未成年人脱离保护,暴露在犯罪分子的控制范围。父母还要多关心、关注孩子的身体、心理变化,提高警惕,一旦孩子表达出厌学、低落等状态,一定要多加重视,耐心询问,及时发现问题,成为孩子的第一依靠。
三、幼儿园、托管班、辅导班、康复中心、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加强自我管理和人员监督。对工作人员性侵害的行为秉持零容忍的态度,及时发现,及时通报,不纵容、包庇犯罪。对在机构内托管、学习的未成年人,多加保护,真正担负起教育、管理责任。
四、作为未成年人,外出时尽量在家人、老师的陪同下,尽量不落单,不去网吧、歌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娱乐场所。不建议通过各大社交平台,结交陌生人,在网络上与陌生人交流要有所保留,时刻警惕。一旦遇到有人企图或已经对自己实施了侵害行为,不要惧怕,第一时间告诉家人、老师,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下面,由市检一分院的检察官给大家说说如何有效预防性侵以及遭到不幸之后应该怎么办?
性侵的辨别:
想要有效预防性侵的发生,首先我们必须要学会分辨哪些行为属于性侵。性侵是指侵犯者为满足自身性需要或者心理需要,与被害人之间发生的性接触或性交往。性侵不但有行为上的性侵,还有语言和视觉上的性侵。
行为上的性侵:简单地说就是别人看你、摸你的隐私部位或者让你看、让你摸他的隐私部位,都属于性侵害;
言语上的性侵:如对儿童讲非常下流的语言;
视觉上的性侵:如强迫小朋友一起观看有暴露隐私部位镜头的电影、视频。
为避免受到侵害,小朋友们一定要记住下面的知识点:
1。警惕陌生人求助
案例:某地区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小学生甜甜在上学的路上,遇到一个40多岁的陌生男人问路,可是在甜甜说了路线之后,他又要求甜甜带路,甜甜看看时间,离上学的时间还早,就带他去了。他们走了没多远就进入了一个僻静的小胡同,这时候,男人凶相毕露,扑向甜甜??????
小朋友们如果自己孤身一人,遇到陌生人的求助,一定要提高警惕,千万不可以轻易答应,成年人一般是不会找小朋友帮忙的,假如遇到危险,一定要赶紧往人多的地方跑并大声呼救。
2。遇到危险保持冷静
案例:媛媛刚上小学四年级,有一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路过小巷遇到一个陌生男人,这个男人见四周无人便拦住媛媛,并试图扒媛媛的裤子。媛媛害怕极了,但是她很快就镇定下来,对那个男人说:“瞧,我爸爸来了。”当男人转身的时候,媛媛迅速向马路跑去,幸运地逃脱了被性侵的可能。
小朋友们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冷静,沉着应对,坏人是可以欺骗的,有危险的情况下,即使撒谎,你也是诚实的小朋友,而且还是聪明的小朋友。
3。身边熟人也要提防
案例:娜娜和彤彤是好朋友,一天放学,娜娜邀请彤彤去她家里写作业,到了娜娜家之后,娜娜的爸爸在家。他看见娜娜带了女同学回家,就故意让娜娜出去买零食,然后趁着家里只有他和彤彤,把手伸进彤彤衣服里乱摸,彤彤吓坏了,赶紧跑回了自己家。
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熟人性侵案件,往往容易被忽视,小朋友们和家长一定要注意,不要让孩子单独和成年异性接触,尽量避免侵害发生的可能性。
4。男孩也有可能被侵害
案例:一天,李某在一处公厕见到了10岁的男孩儿小刚,便心生淫念,假冒医生和小刚搭讪,并以检查身体为由,对小刚的隐私部位进行抚摸,并要求小刚也抚摸他的身体。
小朋友和家长一定不要以为只有小女孩需要学习预防性侵的知识,因为在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当中,对小男孩儿实施侵害的案件屡见不鲜,所以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都要提高警惕。
5。受到侵害第一时间报案
案例:婷婷是某小学四年级的学生,也是班里的班长,一天放学后,她的班主任把她留在教室,借口辅导作业,在婷婷的衣服里乱摸,并且威胁婷婷,不许告诉家长,否则就撤掉她的班长。听到班主任的话,婷婷就没敢和家人说,结果在接下来的几天里,班主任每天都会把婷婷留下来实施威胁。
小朋友们,当你遭到侵害后,一定要第一时间把情况告诉爸爸妈妈,并且要及时报案。如果你选择了隐瞒,很有可能会遭受长期的、多次的伤害,所以只有选择第一时间报案,才能尽量减小我们受到的侵害。
假如孩子已经遭遇性侵,家长朋友们一定要保持冷静,千万不可以冲动报复,一定要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保存证据。犯罪行为会留下体液、毛发、皮屑、伤痕等证据,家们一定不要让孩子洗澡,也不要清洗或丢弃孩子的衣服。在司法实践中,有很多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都因为证据不足,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因此,家长们一定要注意保留好犯罪证据,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是对孩子最好的交代。
2。立即报警。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之所以办理难度大,很大原因就在于家长没有第一时间报案,导致公安机关不能及时、有效地提取证据,因此,家长们一定要第一时间报案,千万不可以和犯罪分子私了。
3。安抚孩子。性侵案件发生后,为了避免二次伤害的发生,家长一定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要告诉孩子,遭遇不幸并不是她(他)的错,要鼓励孩子勇敢对公安机关说出真相。
同学们、家长们,为了孩子们能够快乐学习、健康成长,检察院和法院的叔叔阿姨为大家做了很多事情。
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就以真实案例为切入点,向教育部制发了旨在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制度机制,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一号检察建议”,并提出了“没完没了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的具体要求,并且在积极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作为法院更要严厉打击相关犯罪,充分利用从业禁止制度,降低再犯率,同时要加强公、检、法、司、教育等部门的联防联动,共同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堤坝,周延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防护网。
希望同学们、家长们和我们一起努力,让大家能够在法治的阳光下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