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年初以来,因受到疫情影响,各种缘由引发的房屋租赁纠纷案件不断上升。日前,海淀法院利用线上庭审方式迅速审结一起涉疫房屋租赁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并即时履行完毕。
原告周女士诉称,2020年3月4日,她通过某房屋中介公司了解到西山华府小区有一房屋有出租意向,于是通过中介公司与房东杜先生就租赁房屋进行了沟通,双方初步达成租房意向,每月房租5900元,每半年一付,房东为租户配置相应的家电和家具设备。在第一轮协商后,她在杜先生的要求下以转账形式向杜先生支付了5900元作为房屋预留订金,其他具体事宜待签订合同时再议。但当她再次查看房屋时,发现屋内有多处损坏,未达到交付标准。她多次通过中介公司与杜先生联系,希望处理好房屋交接事项,以便签订租赁合同,但杜先生不断推脱,房屋损坏之处也不出面维修,因此租赁合同无法签订,她要求杜先生退还订金5900元。
主审法官冯京晶审查案卷后,发现本案所涉纠纷发生在疫情期间,最好尽快化解,立即通过电话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电话中,杜先生表示,其虽然通过中介同周女士沟通房屋租赁事宜,但周女士看房后已支付订金,现因周女士的原因不再租赁房屋,而且房屋钥匙在周女士处至今未退还,为此还换了锁产生了损失,因此不同意退还钱款。
在了解双方的意见后,冯京晶法官认为,虽然双方各执一词,态度坚决,但案件标的额较小、法律关系单一,且正值疫情期间,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参加庭审存在风险和不便,适合采用线上庭审模式进一步开展调解工作,因此,冯京晶法官安排了一场“云法庭”调解。
三日后,“云法庭”调解正式开始,周女士和杜先生在“线上”分别陈述了自己的意见,并上传了能够支持自己观点的证据。在双方充分表达意见后,冯京晶法官向双方分析了案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也希望双方换位思考,相互理解,消除因疫情期间双方沟通不畅产生的误会。最终,在法官主持下,周女士和杜先生达成和解,杜先生同意向周女士退还4900元并即时结清,周女士收到退款后当庭撤诉。双方当事人均对本案能够快速解决表示满意。
本案的发生及审理均在疫情期间,海淀法院速裁部门灵活运用“云法庭”的方式快速审结案件,最终案结事了,使双方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既为当事人的诉讼带来便利,也实现了将简单案件化解在诉讼前端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