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即信息。——麦克卢汉
一、键盘与法槌的舆论场
在社会热点事件中,大V比法官更先出镜,键盘比法槌更先响起,甚至司法程序的终结并不一定是舆论的终结。很多人关注到了键盘和法槌之间的紧张关系,但鲜有人以内部视角研究、反思传媒与司法的互动过程。
《暴风眼中的法庭:司法公共关系之媒体素养与舆论引导》从区分舆情风险类型入手,进而利用传播学理论分析互联网+司法舆情的特点,最终通过国际法和国内法律、政策的规范性角度,提出应对司法舆情危机的策略,倡导可视化司法信息供给侧改革。作为第一部由法院人书写的司法传播学专著,《暴风眼中的法庭》读来更有一种接地气的感觉。
一件案子能被社会公众所关注,归因于所谓的敏感,即是案件本身或者其案件的处理过程和结果可能与案件以外其他因素相互影响。敏感要素刺激着媒体人的味蕾,媒体人在各种平台中不断翻炒着事件,全民盛筵开始了。在成熟而完备的司法体制中,敏感案件并非是司法者的天敌,恰恰是检验司法的金石。
书中写道,“敏感要素就像一座桥梁,将法律世界与生活世界连接起来;又像一扇大门,将法律的围城内外沟通起来;更像一扇窗,让司法工作人员开窗看外面的景色,看看多少双眼睛在通过窗口注视着窗内的一切。”
现实并非合家欢韩剧《请回答1988》,好的机遇加好的期许,并不等于好的结局。法律人并没有讲好每一个法治故事,争论和误解产生了。司法者面临重重困境:传播的媒介由传统的单一化走向多元的现代性,自媒体全息、全屏、全天候,法治叙事者如何应对夜半钟声、突如其来的质疑?传播的规范由警治走向法治,法治叙事者如何规范地应对不守规矩的搅局人?传播的场景由安静的剧场走向嘈杂的广场,法治叙事者如何聚集汹涌而来而又一哄而散的听众?
二、回看彭宇案,媒体失格与司法失声
《暴风眼中的法庭》中分析了多个公检法机关舆情处置事件,例如“于欢案”、“彭宇案”等等。哪一件案子让公众对司法机关误解最深,毫无疑问,十五年前的南京彭宇案。
2006年,64岁的退休职工徐寿兰在赶公交车时,与26岁的小伙子彭宇发生相撞。彭宇随即将摔倒在地的徐寿兰扶起,并与后来赶到的徐寿兰家人一起将她送往医院治疗,其间彭宇还代付了200元医药费。之后,徐寿兰指认撞人者是彭宇。徐寿兰将彭宇诉至法院,索赔13万余元。
这本来只是一件普通的民事侵权案件,法官依据侵权的构成要件及双方举证情况便能作出正确的裁判。该案一审第二次开庭后,彭宇打电话找一位网站论坛版主,诉说自己因做好事而被诬陷。该案件自此受到媒体关注,鼓楼区法院准许记者出席庭审,普通的民事案件遭遇舆论催化剂。由于彭宇与徐寿兰相撞后报警,接警派出所当时做的询问笔录丢失,公众对于该案的猜测又平添了一份神秘色彩。一审法官在媒体关注的重压之下,做出了似是而非的判决。
北京大学法学院傅郁林教授评价彭宇案一审判决书时讲到:一审法官在根据彭宇的自认、结合当班交警电子笔录、通过传讯交警和原告儿子等目击者当庭质证、适用民事诉讼的优势证明标准,已经基本可以认定不利于彭宇的事实的情况下,却可能担心理由不够充分,画蛇添足地运用所谓“经验法则”、以“人性恶”的个人经验判断作为社会一般经验判断、作出了既冒犯道德信仰、又违背证据原理的事实推定。在一审判决引起掀然大波之后,二审法院更是谨小慎微,在已经找到事发当日交警记录、完全可以确认两人相撞事实的情况下,却在二审即将开庭之际,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书的明确要求,赔偿责任和数额都不得公开。于是,彭宇案的事实真相直到今日也不是公开审判的结果,对于挽回司法的公信力当然也没有作用。
2014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四起侵权纠纷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答记者问时首次提到,彭宇案一审判决关于彭宇与原告发生碰撞的事实认定,并无错误,在审理结果上亦无不当。
案子审的没错,然而如何在公众舆论中成了“好人被冤枉”、“司法不公”的典型案例,并被斥之为社会“道德滑坡”的标靶?以至于全民讨论老人摔倒扶不扶。
抛开媒体在该事件中的功过是非,作为一名司法工作人员,或许更能设身处地的站在彭宇案法官的立场,感受媒体关注带来的的莫大压力。由于缺乏应对舆情的训练,缺乏适度公布案件证据和事实的勇气,缺乏当机立断回应媒体关注的敏锐,失去了最佳补救时机。
三、迎接由剧场走向广场的司法时代
法律人以天下无讼为职业理想,面对键盘与法槌相互间“对空言说”的执业现实,如何做一个合格的法治叙事者?
其实讲述法治故事,利用传播学知识的意识,从皋陶造狱、子产铸刑鼎时代便开始了。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象征诸侯权位的金属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史称“铸刑书”。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有利于法律在全社会范围内得到执行。传播学鼻祖麦克卢汉曾说,媒介即是讯息。任何媒介对个人和社会的任何影响,都是由于新的尺度产生的,我们的任何一次进步都要在我们的事务中引进一种新的尺度。键盘与法槌是可以合声共存,相得益彰。
进入网络时代,信息的传播不再以传统的官方发布新闻为主,而是以每个自媒体的言说为中心。借鉴费孝通先生的同心圆理论,传统的官方报纸、电视广播的信息传播,犹如在池塘中投下一颗石子,以此为中心展开影响的波动。随着网络媒介的发展与自媒体时代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可以像池塘中掷石子,随后荡起涟漪,同心圆之间也在碰撞、融合。信息传播产生的源头和影响越来越复杂,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池塘同心圆的中心,且池塘也不再只有一个中心。
认识环境,直面挑战,才能有效应对。司法并非舆论的中心,但只要毫不迟疑地坚持公正与独立,司法就不畏惧卷入舆论。首先,司法信息管理可视化,让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不会一摸瞎,建立一份信任。其次,司法与媒体良性互动,建立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对于社会舆论关注的案件,实时发布诉讼动态,避免庭外暗潮涌动,庭内毫不理睬。再者,借鉴国外“禁口令”制度,赋予法院颁布“禁口令”的权力,防止媒体发布片面错误信息,未审先判。最后,打铁还需自身硬,培养较高的专业素质队伍,树立规范的程序意识,从根本上减少错案的发生,才能让舆论也以审判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