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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法院发挥执行职能 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本站发表时间:[2020-10-21]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黄硕

  “出纳已经转账25万元,请您查收!”某连锁餐饮财务廖女士对申请执行人马先生说。

  “已经收到。谢谢。”某装饰公司负责人马先生回应。

  一大清早,在朝阳法院执行法官张芳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25万的装修款当场到账,案件执行完毕。为了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人的不利影响,法官选择在没有开餐的时段到店强制执行。

  10月20日(周二),记者从朝阳法院召开的执行工作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上了解到,今年1-9月朝阳法院执行案件收案36483件、结案31240件,约占全市执行案件收结案总量的1/5,将4559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20998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接收办理全国各地法院委托机动车查封事项8080件,查封车辆12219辆,财产处置拍卖成交38.42亿元,执行到位案款109.37亿元。

  2018年7月,某餐饮公司和某装饰公司签订《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装修完毕交付之后,双方施工质量问题存在争议,某餐饮公司拒绝支付装修款。朝阳法院一审判决某餐饮公司支付装修工程款26万余元;某装饰公司支付延期交付房屋产生的门店营业损失1万元,因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某餐饮公司未如期履行义务。今年7月,某装饰公司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某餐饮公司的银行账户,并责令其汇报财产情况。某餐饮公司代理人向法院汇报了财产状况,同时表示因为疫情影响,今年1月至5月期间未实际经营,每月仍需支付员工基本工资十多万元、租金七万余元。现正逐步恢复经营,但是一次性全额支付存在困难,希望与申请人和解申请人能够减免一些金额。

  某餐饮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当时如果法院强制执行查封账户,将直接导致公司无法为员工交纳社保、无法缴纳税款,查封设备会影响公司形象,从而造成客流量减少,公司极有可能面临破产,员工失业。

  经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最终拟定和解方案。

  通报会上,朝阳法院执行局主持全面工作负责人周维琦表示朝阳法院坚持在执行工作中注重发挥司法能动性,找准保障疫情防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执法办案的切入点和契合面。同时着眼国内外发展大局,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朝阳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殷兵通报了执行工作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十大典型案例。

  北京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系朝阳区某大型综合商厦的运营商,商厦内有百余家入驻商户。因物业管理纠纷被诉至法院,朝阳法院判决北京某商业公司给付北京某物业公司物业费700余万元。后因某商业管理公司未履行判决义务,北京某物业公司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因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朝阳法院遂向商厦内入驻商户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各商户将应当给付被执行人的租金定期交至法院。春节前夕,朝阳法院扣划租金数十万元,发还给申请执行人,保障了该物业公司数百名外地来京务工人员春节前的工资发放。

  疫情发生后,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商户陆续向法院反映,因经营陷入困难,申请减免或暂缓缴纳租金;被执行人亦表示受疫情影响,因资金短缺难以维系商厦内的运营服务和疫情防控工作。执行法官李森对案件整体研判后,召集双方当事人及商户代表进行了数轮会商,最终促成各方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减免部分商户租金,具备支付能力的商户将当期应缴租金直接支付被执行人,缓解其经济压力,保障商场正常运转;暂不具备支付能力的中小商户延迟缴款,待具备给付能力后再行补齐;各商户及被执行人经营状况好转后,由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欠款。该方案实施后,商厦运营服务得到保障,被执行人和百余家驻厦商户得以维持经营,无一出现受疫情影响撤场闭店的情况。申请执行人最终足额受偿全部本息,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朝阳法院执行局通过“拓深度”“加力度”“提速度”“有温度”的创新方式和扎实举措,进一步提升了工作质效,助力了纾困惠企、保障民生。

  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接下来的工作中,朝阳法院将永葆“闯”的精神、鼓足“创”的劲头、砥砺“干”的作风。继续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司法应对,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精准司法服务,为构建新发展格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供稿单位:朝阳法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