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法院执行案件一般标的较大,申请人要求尽快执行的意愿极为迫切,且当事人间信用认可度较低,即便被执行人有调解意愿,也很难得到申请人认可,因此法院往往很难从中促成调解。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我院建立“平台+站点”云和解执行机制:“平台”即促成执行和解系统平台,“站点”即执行和解工作站;执行指挥中心通过“平台+站点”,以信息化、集约化工作模式,在实施团队与当事人间搭建沟通桥梁,实现和解直通,服务直达。在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的同时,通过信息化手段促进执行和解,高效化解纠纷。
科技引领,搭建智能和解新平台
执行指挥中心引入建立促成执行和解平台。该平台通过大数据信息处理技术,对被执行企业的发展潜力、资本背景、经营质量、风险状况、企业规模、知识产权等多维度商业数据信息进行综合评级,综合评价企业履约能力。具体而言,在平台上录入被执行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后,即可自动生成包括企业概况、基本信息、关联信息、司法风险、经营风险、经营信息、企业年报等信息的被执行企业《履行能力综合分析报告》,并依据平台设定的从R1到R15的风险标尺,对被执行企业的履行能力进行风险等级划分,数字越小,代表风险越低,被执行人履行能力越强。该报告为执行法官快速掌握被执行企业基本情况以有效采取相应执行措施提供便利条件,同时也为申请人对被执行人偿债能力及和解意愿的认可提供参考依据,进而促进和解协议的达成。
集约管理,构建前置服务新模式
执行案件立案后,由执行指挥中心专人负责将被执行人为企业的案件精准导入促成和解系统平台,通过平台前置集约生成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综合分析报告》,及时提供给实施团队,为整个执行过程中实施团队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与当事人商谈和解提供服务参考。法官可以此报告为依托,结合强制执行的具体情况把握执行进度,推进执行结案:经过智能分析,风险等级较低、且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法院采取执行措施时可采用放缓、分批、逐步执行等灵活执行方式,及时以达成长期和解协议或履行完毕为由以终结执行或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对于风险等级较高、和解不成的,及时强制执行。以此实现案件在“立案—和解—执行”的链条中高效运转,做到执行和解与执行程序的精准对接。
线上和解,打造云端解纷新格局
实施团队通过促成和解系统平台形成线上和解模式:线下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意向后,实施法官即可启动和解生成通道,由平台一键生成和解方案,为高效和解提供便利。形成和解方案后,实施法官即可启动和解监管通道,法院、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均可线上监管履行和解协议过程:申请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通过平台实时查看被执行人企业经营状况、履约情况,线上发起逾期履行提醒等;被执行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上传被执行人现场复工复产、按期还款凭证等信息,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可以线上发起结案提醒;法院通过系统可实时监管和解协议履行情况,记录履约过程,履行完毕的及时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修复。
依托站点,形成实体和解新机制
在执行指挥中心设立执行和解实体工作站,作为总枢纽和指挥站,对促成和解平台系统的整体运行情况进行统筹监管。其一由指挥中心专人负责开展前置集约生成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报告工作,并维护系统、提出系统改进升级建议,使执行和解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在实施团队、当事人间高质效运转;其二监管各团队执行和解工作的规范性、及时性,适时抽查回访当事人对和解工作的满意度,完成线上回复、结果反馈等联系沟通工作;其三对实施团队使用平台开展的线上和解工作,如和解案件总数、案件金额分布、结案时间、和解企业排名、法官和解排名等数据进行分析,总结执行和解工作特点、规律及问题,为不断改进完善该项工作提供支撑。
机制实行后,指挥中心已通过平台批量对15件执行案件,在2日内即前置集约生成20份被执行企业的履行能力分析报告并提供至各实施团队。报告内容涵盖工商变更、实际控制人、法律诉讼、财产抵押、股权出质、融资信息、招投标信息、行政处罚等诸多方面,既为后续实施法官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奠定基础,也为法官发现财产线索、采取失信限消等强制措施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