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孙某发现某电子商务公司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孙某颁发了电子签名数字证书,经多次联系该公司均不配合解决,故孙某主张该电子商务公司的行为构成网络侵权,将其诉至法院。
基本案情
原告孙某发现自己的银行流水有不知情扣款,打印扣款明细后发现有某资产交易市场公司的扣款记录。原告通过该交易市场官网发现了21份原告不知情的借款协议,且借款协议电子合同对应的数字证书颁发人均为被告某电子商务公司。原告主张其从未申请过数字证书,被告利用原告的身份信息制作数字证书的行为构成网络侵权,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对非法利用原告身份信息单方面制作数字证书行为进行赔偿;判令被告停止使用原告身份信息制作数字证书、提供电子签名认证服务行为;要求被告提供数字证书申请信息,并向原告书面道歉。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