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群 > 市政法单位 > 北京市法院

[以案说法]“新三板”投资风险大 转板获利莫轻信

本站发表时间:[2022-04-28] 来源: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北京政法网

  随着“新三板”市场的火热,“新三板”股票成为不少投资者关注的焦点,但很多人并未真正了解“新三板”。因此,很多犯罪分子利用投资者对“新三板”缺少认识,欺骗股民买卖“新三板”能赚大钱,部分股民上当受骗。日前,北京三中院审理了一起针对单身女性推销“新三板”股票的非法经营案件。

  案情回顾

  王某伙同他人,帮助“新三板”股票上游销售商推荐股票,并从中获取佣金。为了寻找到更多购买者,王某等人便将主意打到了单身女性身上。他们在婚恋交友网站上以谈恋爱为名,聊天、交友,骗取对方信任。

  随后,王某等人谎称自己有内幕消息,夸大宣传其推荐的“新三板”股票在A股上市,并有获得高额利润的可能性,鼓动对方从上游销售商手中高价购入。为使对方满足“新三板”开户要求,王某还为购买者提供垫资服务。此后,王某等人从上游销售商处获得返利。

  三中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等人未取得证券主管部门对“新三板”股票推荐、代理销售的许可,为获取佣金,帮助上游经销商推荐“新三板”股票,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最终王某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二年十个月不等的刑罚。

  法官提示

  投资需谨慎,广大群众要知悉适当性要求,认真了解投资门槛,准确判断自身的投资能力。要警惕其他非正常途径推荐股票的情况,到线下正规的营业场所进行咨询、交易。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轻易较早与对方产生经济往来,特别是当对方提出资金出借、投资理财、配资垫资等经济要求时,要提高警惕,不要掉进“甜蜜的陷阱”。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