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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为孩子撑起健康上网“保护伞”

本站发表时间:[2022-05-31] 来源:北京互联网法院 作者:北京政法网

未成年人擅自进行大额直播打赏、购买大额商品是否有效,什么情况下,家长可以主张平台退还?疫情期间居家上网课,家长如何引导孩子健康安全上网?5月26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首互未来”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自建院以来涉未成年人网络纠纷审理情况。

自2018年9月成立以来,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受理涉未成年人网络纠纷76件。其中,网络服务合同纠纷60件,占比79.0%,网络侵权纠纷8件,占比10.5%,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8件,占比10.5%,纠纷类型集中度较高。在已审结的63件案件中,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占比74.6%,以判决方式结案占比22.2%。当事人中,年龄最小的受侵害者仅为5岁,当事人8至16岁的案件最多,占比86.8%。

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姜颖指出,涉未成年人网络纠纷案件类型较为集中,充值打赏类案件占比达到75%。案件标的额差异较大,从1000余元至60余万元不等,充值打赏类案件涉案金额最高,其中游戏充值案件的平均标的额为84647元,直播打赏案件的平均标的额为69712元,网络购物类案件中平均标的额为34758元。

未成年人作被告的纠纷多因网络失范言论引发。未成年人多在涉网络欺凌、网络暴力等侵害人格权的案件中作为被告,起因多为校园纠纷、日常琐事纠纷、听信网络谣言等。同时,案件反映出未成年人网络生活丰富,网络娱乐需求旺盛。涉未成年人网络纠纷主要集中于消费娱乐、社交等领域,网络新型娱乐方式对未成年人影响明显。涉案平台中,短视频直播、游戏、网购、社交四类平台占比高达77.6%。

2021年5月,北京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全国首个互联网少年法庭,集中审理涉未成年人网络纠纷,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围绕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北京互联网法院创建了“首互未来”品牌,打造了“首互未来”未成年人虚拟谈话室,采用绿色、白色色调为背景,展示“首互未来”标识,用柔和的场景布置,缓解当事人接受法庭询问时可能产生的紧张、焦虑情绪,现已得到广泛运用。同时,通过依法裁判、提出司法建议、建立法治副校长人才库、发布家庭教育指导令等多种方式,多管齐下引导全社会各主体提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意识和水平。

法官建议,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家长应提升自身网络素养,指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上网保护软件、智能终端产品等,管理好个人电子设备及支付账户,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创造良好的网络使用家庭环境。相关市场主体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主动完善技术措施、身份验证、内容管理、投诉处理等方面的不足,积极提供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特点的网络产品及服务。学校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教育,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妥善处理校园纠纷。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强化职能履行,针对网络素养制定相关教学指标,明确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专门供未成年人使用的智能终端产品的相关技术标准或者要求,尽快确定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的具体种类、范围、判断标准和提示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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