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处罚选择驾车逃逸。被交警抓获后却伙同他人编造事发经过,毁灭证据试图掩盖醉驾真相,结果“悲剧”了。
3月21日22时许,丰台交通支队卢沟桥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丰台区王佐乡沙锅村,一辆小客车撞了自己车辆的后视镜后跑了,自己在事故发生地不远处发现了该车,但是驾驶员却不见了。事故处理民警赶到事发现场后,根据现场车辆信息,联系到肇事车车主郭某某,其称就在隔壁房子马上过来。不一会,民警见到了走路摇摇晃晃的郭某某。民警当场给郭某某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测试,达到了醉驾标准。随后对其进行了抽血检测,郭某某的血液酒精检测结果为108.9毫克每百毫升。
可是,当民警向郭某某询问其酒驾肇事经过时,郭某某却坚决否认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自称是发生事故后离开现场,再选择饮酒压惊。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办案民警分别询问了事故发生前与司机郭某某一起聚餐的其他三人,及就餐饭店的老板,以及郭某某的妻子,这几个人陈述当晚的进餐过程虽大致相同,但在一些细节表述上却不一致,让民警产生了怀疑,随即办案民警进行多日的深入走访调查,案件真相逐渐清晰明朗了起来。
原来,事发当晚郭某某与其朋友李某某、柳某豪、柳某柱三人在丰台区王佐镇某餐馆聚餐并饮酒,郭某某在酒后驾车回家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并逃离现场。因担心酒后驾车肇事受到法律的严惩,遂又在朋友家饮用了白酒以蒙混过关。在民警调查取证期间,郭某某又伙同妻子万某某,前往事发当晚聚餐的餐馆,通过贿赂的手段买通餐馆老板顾某某,将店内监控录像存储卡予以拆卸带走,并与柳某豪、柳某柱串通一致,约定共同向民警提供虚假证言。
目前,驾驶人郭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妨害作证罪;其妻子万某某、餐馆老板顾某某因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朋友柳某柱因涉嫌包庇罪;朋友柳某豪因涉嫌包庇罪、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被丰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酒后驾车肇事逃逸已犯大错,发生事故后提供虚假证言,毁灭证据逃避法律的制裁,此乃错上加错。此案件提醒每个驾驶人,在法律面前要心存敬畏、知法守法,切莫触碰法律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