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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通报:在住所内自制氢气、灌装氢气球后进行售卖,5人被拘留

本站发表时间:[2025-03-19]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董振杰
  春暖花开,天气转暖,群众户外出游踏青活动增多。近日,北京市公安局接群众反映,在部分公园、景点附近有游商违法售卖氢气球,对此,民警们依法开展清理打击,先后抓获5名违法人员。这5人在住所内自制氢气、灌装氢气球后进行售卖,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目前,上述人员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2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加强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北京地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还特别就违法制售、放飞氢气球和孔明灯进行了针对性提示:一是氢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使用氢气充灌的气球遇到明火、静电、太阳曝晒或压力过高时,极易发生爆燃,在公共场所贩卖、携带氢气球等行为也会给公共安全造成极大的风险隐患。二是孔明灯利用明火加热空气产生动力升空,且自重较轻,遇有阵风或碰撞高大建筑物后容易坠落,一旦掉落到草丛或悬挂到树枝等易燃物品上,极易引发火灾。按照2014年出台的《关于在北京地区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据民警介绍,氢气球被很多人称为“手持移动炸弹”,此前已发生多起触目惊心的案例。有孩子玩氢气球时突然爆炸,孩子的睫毛和眉毛都被烧光;有人用打火机想烧断氢气球的绳子,结果瞬间点燃气球引发爆炸……北京消防部门也曾针对氢气球的安全性进行实验,结果瞬间起火。
  北京市公安局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严厉查处打击低慢小航空器、孔明灯和涉氢气违法行为,对于未经审批擅自开展飞行活动的,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以及非法制造、买卖、存储、使用氢气和使用氢气充装气球的单位或个人,北京警方将依法查处。对于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警也提示广大市民不购买、不放飞此类氢气球。如果发现私制、售卖此类气球的情况,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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