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随着老百姓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也伴生着各种乱象,一些不法分子潜于其中大行违法犯罪之事,旅游市场蓬勃走势的表象下隐忧重重。
“新型旅游产品”?其中另有乾坤
家住顺义某高档小区的段先生,结识了同住该小区宋某某。自称供职于北京某旅行社的宋某某为其推荐了一款专为高端客户定制的旅行产品,客户先根据双方签订的《团队出境旅游合同》交付团费,合同期限为三个月。在这三个月内,客户可以随意选择旅行社的旅游项目;如客户在这三个月内未能成行,则将客户交付的团费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作投资本金,给予10%-15%的利息。
段先生见此产品只赚不赔欣然答应,当即购买30万元。谁知此后三个月,旅行社不仅没有给他安排出游,30万元的旅游经费也不翼而飞。再去找旅行社,发现该店已人去楼空。
说好的“低价游”,骗你在后头
雷某前段时间抢到了某旅行社介绍的两个“退位代卖”的名额,不足两千一位的价格,便可去新加坡、马来西亚旅游一圈。自以为捡漏的雷某带上母亲,跟团踏上了旅程。
这一路,食宿不好,被催购物,雷某听到最多的解释便是“只花这么低的团费,还想怎么样?”。在某珠宝店,店员向其推荐了一条价值2万余元的铂金镶钻项链,母女二人在店员的极力鼓吹下刷卡买下。等旅程结束回到家,雷某在向朋友展示项链时被指出该项链只是14K的K金。察觉被骗的雷某找到旅行社,却被告知珠宝店在交易时已经告知,销售凭证也已标明,只能怪他们自己没弄清,怪不得别人。
网上约“旅伴”,身披狼皮藏祸心
旅游中,好的“旅伴”必不可少。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在网上寻找志同道合之人一起出游,诚然遇到好的旅伴可以让旅程增色,但此中危险系数不言而喻。
小琪是北京某高校女大学生,在网上结识了在北京工作的王某某,二人在网上相谈甚欢,于是就相约一起外出旅游。当日,王某某开车到学校接上小琪,俩人一起吃饭,后去海底世界游玩。天色渐暗,看似浪漫的出游即将画上句号,王某某提出送小琪回家。途中,王某某色心渐起,故意将车开至一偏僻马路后,将小琪摁倒,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而后,王某某暴力阻止小琪离开,幸而小琪之前趁其不备将微信定位发给家人,家人问询赶来并报警,将小琪救出。
检察官提示
1、购买旅行社提供的旅游产品需仔细识别,理性选择,谨防一些不法分子借着旅游之名行非法集资之事。须明白,莫贪心,天上不会掉馅饼,越是诱人的承诺越可能是骗局。
?2、为争夺客源,不少旅行社主打“价格牌”,以低价骗客上路,再在旅游途中诱骗消费、强制自费,从中获取回扣。有旅行计划的人在选择旅行产品时要综合考虑旅行社资质、消费者评价、购物点说明等多方面,不要被表面的低价所吸引,冲动购买。
3、选择一起出游的对象须谨慎,尽量与家人、朋友及自己熟悉的人同行,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新鲜和刺激就随便找陌生人一起出游。